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形成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池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7-2589315;传真:2585082;电子邮箱:xldc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根据《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大池镇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牢牢把好六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同时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提升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及服务水平。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龙新政办〔2020〕6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30项公开事项,印发并公开《关于公布大池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的通知》(池政〔2020〕36号)。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细化部署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及《条例》、《办法》中有关规定,根据要求不断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对于多种多类信息对号入座、细化部署,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位,不留死角;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每季度做好统计工作,按时报送上一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
2.深入强化信息公开保障支持。一是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目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及时、科学地为群众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比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电商企业扶助优惠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政策等,并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确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政策;三是持续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重加强我镇“魅力大池”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渠道作用,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3.积极参与配合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深化改革领域,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完善服务目录指南,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农业补贴等政策,公示并适时更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及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了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今年,我镇未接到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2.进一步完善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拟稿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切实严格保密审查,做到应该主动公开的全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在组织机构和人员方面,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镇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在工作经费投入方面,我镇投入一定工作经费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维护。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20年,我镇充分利用“魅力大池”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渠道作用。同时,重视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获取信息的方法,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流程等做了更为详尽地说明,定期将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存档并供社会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108248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信息发布形式还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可读性待提高;
2.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数量、及时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我镇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认真学习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我镇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增进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拓宽宣传交流渠道,及时回应多方关切。加大新媒体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专题和信息,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注重互动交流,依托新媒体特点继续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通俗程度和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新罗区大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