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07-0100-2020-00015
- 备注/文号:东政〔2020〕56号
- 发布机构:东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3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龙新政办〔2020〕6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42项公开事项。目录清单见附表。
附件:《新罗区东肖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新罗区东肖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新罗区东肖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村级
1
卫健办
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审核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2月19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审核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人口发〔2008〕22号)第四条《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8年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6年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4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奖励费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5
再生育审批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6
开具计生证明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7
卫生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卫生所有效延续办理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8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卫生所校验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9
劳动保障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登记办理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闽人社文〔2013〕194号)第五章。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3.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3.2 《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闽人社文〔2013〕194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3.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3.2 《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闽人社文〔2013〕194号);3.3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龙政办〔2015〕24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闽人社文〔2013〕194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3
残联
重度一级、二级护理补贴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 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关于转发[福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龙新残(2014)92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5
申办《残疾人证》的注销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龙残联〔2016〕75号)四、残疾人证管理 (四)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时,基层残疾人组织要及时逐级上报,县级残联也应加强与民政、公安、卫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残联系统有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的,对死亡的残疾人受理理赔时应要求提供残疾人证并收回到县级残联办理注销手续,并对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残疾人康复脱残以评定医院残疾评定结果为准。该事项可以委托办理可实行告知承诺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6
残疾人康复辅具的申请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2015年市委市政府 为民办实事“红土助残工程”辅具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7
市场监督管理所
小餐饮登记证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修正公布,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8
民政办
临时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审核转报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19
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审核转报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3〕55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0
农村居民低保对象审核转报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1
高龄津贴对象基本情况审核办理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龙政综《2014》26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2
五保对象入敬老院的批准办理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民政部令第1号)第八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调查核实办理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福建省民政厅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闽民福〔2010〕369号)四、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管理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4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审核转报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低收入核定的家庭至少最近6个月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有关个人、单位、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5
林业站
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2013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6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审批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7
畜牧站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出具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6号)第五条 第十三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8
土管所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29
使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审核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0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1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2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3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4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5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6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7
扶贫资金
精准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8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39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40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41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42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东肖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镇/村政务公开栏√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