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09-25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红政〔2026〕11号
- 发布机构:红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2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坊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红坊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
(2026年修订)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闽政文[2011]388号)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红坊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镇地处闽西南拗地带,属侵蚀、剥蚀中低山丘陵地貌 ,沟谷切割强烈,地形变化较大;气候类型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雨量大且集中;辖区工程建设及农村居民削坡建房等人为工程活动十分活跃,地质灾害呈易发、多发等特点。从历史资料统计来看,地质灾害易发于5∽6月强降雨期和7∽9月台风暴雨期。各村(居)和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科学防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分析
早春降雨、雨季降雨、夏季降雨、秋季降雨。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红坊镇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已成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我镇列入新罗区年度地灾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东阳村茄坑路3号);群众削坡建房现象比较普遍,形成的高陡边坡多数没有做到必备的基础防护措施,一旦遇到强降雨,稍有坡度山体、丘陵,都可能出现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根据“天上看”识别切坡建房点风险等级(中)9处,(详看附表),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核实与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我镇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时空分布特点、形成机制、诱发因素和地质环境条件,主要把精力放在村(居)、河流、交通干线、重大设施沿线及附近区域,重点防范人员集中区、国家重要工程设施、坡地工业集中区、乡村公路建设等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各个防范区域特征如下:
1.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滑坡区:主要分布于中低山丘陵地带,山坡自然坡度一般25°~45°,地貌类型呈上下陡、中间缓的山坡,主要分布于国道、省道、铁路沿线;
(2)塌陷区:采空区、覆盖型岩熔区的岩溶塌陷;
(3)泥石流区。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区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于丘陵地带,该区以侵入岩为主,风化强烈,残破积层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在强降雨作用下易引发地质灾害。
3.地质灾害一般防范区
地质灾害一般防范区主要分布于各个红层盆地及河谷盆地,该区地形平坦,为地质灾害不易发育区。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由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在汛前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设立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镇处置地质灾害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总指挥。武装部、矿管所、水利站、村镇建设规划中心、民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电力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矿管所,由矿管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具体为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市、区做好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质、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市、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网络及险情巡查、监测、报告、汛期值班等工作制度。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至防灾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的群众手中;落实监测、防治责任人和挂钩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开展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预警、转移工作。
1、武装部:组织预备役民兵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承担应急抢险救助工作,及时与区应急抢险分队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工作。
2、矿管所:承担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报告灾情信息,联系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预查,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预查和处置结果。
3、水利站:组织开展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矿管所和有关部门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4、村镇建设规划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危险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的供水等设施的进行防护和巡查。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恢复供水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全的工程设施。
5、民政办: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有关部门及时设立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6、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7、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和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工作,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8、电力部门:组织灾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医院、重点工程、市政设施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区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
9、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二)科学防灾,提高气象预警预报能力
镇政府收到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应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各项工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4个等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由一定风险、较高风险、风险高、风险很高,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黄色预警,防灾责任人应组织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橙色预警,隐患点受威胁对象应转移避险;红色预警,隐患点、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应转移避险。
(三)夯实基础,落实巡查监测转移避险责任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驻村(居)干部、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水利、铁路等线性工程的工程设施及临时施工工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准备。镇、村(居)应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确,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二)灾情险情报告。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镇政府或者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的,应立即转报镇政府。
镇政府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三)转移疏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镇、村(居)应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及实施交通管制。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四)应急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区政府领导下,配合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单位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并协助做好抢险救灾技术指导。相关技术资料应及时通过 “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档。
(五)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镇武装部组织预备役民兵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及时与区应急抢险分队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工作。
六、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
(一)搬迁避让。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胁的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鼓励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按照《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闽政办[2016]116号)要求,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核定搬迁对象,实施搬迁重建,复垦旧宅基地。
(二)工程治理。对位于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合上级政府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有序开展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督促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对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配合上级政府责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三)应急降险。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小的小型隐患点和房前房后高陡边坡,可实施降险、降低成灾风险。
附件1
红坊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李建阳
副总指挥:廖志超
成 员:林 啸、邱庭翔、曹健辉、乐霄翔、付新天、郭卫锋陈明华、林文川
附件2
红坊镇五类管控明细表
|
序号 |
统一编号 |
名称 |
类型 |
风险等级 |
受威胁情况 |
联系方式 |
|||
|
户数 |
户籍人数 |
汛期常住人数 |
户主 |
电话 |
|||||
|
1 |
350802010125 |
东阳村茄坑路3号滑坡点 |
地灾点 |
|
1 |
4 |
3 |
朱荣辉 |
15716039585 |
|
2 |
DC350802083570 |
龙星村北龙路1号切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林培焕 |
13459701635 |
|
3 |
DC350802008653 |
红炭山红阳中路2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魏金兴 |
13600980391 |
|
4 |
DC350802012233 |
下洋村谢厝路111-1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杨锋生 |
13906972683 |
|
5 |
DC350802015801 |
凌晨彭厝路22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彭煌枚 |
13850642669 |
|
6 |
DC350802034760 |
南阳村后角路62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曹柏扬 |
13507508209 |
|
7 |
DC350802062249 |
紫安村北山张路26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张碧河 |
13850621161 |
|
8 |
DC350802083682 |
龙星村北龙路35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林培凤 |
儿子林淦云13850629362 |
|
9 |
DC350802098879 |
田心村红阳中路20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黄荣章 |
13559969590 |
|
10 |
DC350802080251 |
南阳村浮山路6号切坡点 |
“天上看”切坡建房风险点 |
中 |
0 |
0 |
0 |
戴木生 |
18959462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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