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09-25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红政〔2026〕12号
- 发布机构:红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2
东阳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地灾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意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基础工作,提高防灾能力。现将《东阳村茄坑路3号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坊镇人民政府
东阳村茄坑路3号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2026年修订)
一、基本情况
红坊镇地质灾害点位于东阳村茄坑路3号,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该滑坡位于低山丘陵坡脚部位,边坡为人工建房削坡形成。自然斜坡坡度13°,坡向328°,植被发育茂密,主要为毛竹、乔木和灌木,坡高11m,宽30m,长22m,坡度为30°,边坡坡脚为残坡积粘性土可见厚度4m,坡脚未见地下水活动迹象。
该滑坡主轴长12m,宽18m,厚约2.5m,坡度50°,滑向280°,规模约540m³,滑体上部由含碎石粉质粘土组成,坡顶见毛竹根系裸露,侧边界见剪切陡坎。屋后边坡上方混泥土平台可见宽约1-3cm裂缝,延伸长度3-5cm。滑坡体已滑至房屋侧墙及后墙部位,高约3m,现已清理,并削坡处理。在强降雨持续作用下,可能再次发生牵引式滑坡。该危险区域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下,极有可能加大险情,危及房屋和人员的安全。目前,该滑坡可能对朱荣辉户已建成的房屋构成威胁,同时也对居住在房屋内的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二、组织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东阳村委会及镇直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工作。根据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鉴于东阳村茄坑路3号地质灾害点特殊性,经研究成立红坊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总指挥,分管安全、水利领导,及东阳村下片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武装部,矿管所、水利站、规划站、民政办、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电力部门、东阳村等有关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建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廖志超(综合执法队队长)
林 啸(人武部长)
周 婕(副镇长、工作片领导)
邱庭翔(红坊派出所所长)
成 员:袁 霞(东阳村工作片片长)
乐宵翔(水利站负责人)
杨福成(武装干事)
曹健辉(矿管所负责人)
陈明华(红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付新天(村镇建设规划中心负责人)
郭卫锋(民政办负责人)
林文川(红坊供电所所长)
曹秋彬(东阳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东阳村茄坑路3号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配合省、市、区做好东阳村茄坑路3号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的相关工作,根据需要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参与转移抢险、转移、救灾工作。尤其是东阳村委会要积极做好地灾点的定时巡查、监测,并做好记录及必要防范工作;镇分管安全和水利领导要不定期做好督查。
三、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镇政府在接收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后,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居住住户。东阳村委会和住户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部署防灾工作;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镇政府将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二级时,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将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将及时启动《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当危险性较大时,及时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一级时,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需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镇政府也将及时启动《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并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东阳村村委会也应按照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泥石流山沟及沟上(低洼)地带及地灾隐患点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群众转移避让期间,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四、转移工作与保障措施的实施
镇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相应成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各小组相应职责如下:
地质灾害群众转移安置点:东阳村村部
抢险组:由武装部组织预备役民兵组成,承担应急抢险救助工作。
转移安置组:由民政办负责及时安置灾民,掌握灾民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卫生救护组:由红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所等单位组成,由红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灾区抢险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工作。
治安保卫组:由红坊派出所所长任组长,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灾抢险正常秩序。
村两委: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东阳村防灾责任人(陈广平)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两委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时,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领导小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住户,吹哨鸣锣示警,并组织受灾户前往安置点安置。
在转移方案实施后,住户在安置场所暂住期间,由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领导小组转移安置组负责供给生活保障,卫生救护组进行医疗防疫,治安保卫组负责灾民安置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
五、回迁工作应注意事项
台风和强降雨过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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