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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3-01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江政〔2021〕7号
  • 发布机构:江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8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15:53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镇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江山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江山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一是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村管站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二是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要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组织对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三是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四是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要深入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手术室、病房、体检设备房等部位是否使用燃夹芯板材进行核查, 发现隐患要坚决消除。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两会前后,各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夯实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执法部门、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将消防监管纳入综合执法事项内容,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1月底前,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委托执法协议,确定不少于4名的执法人员名单,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培训并通过市司法部门的执法资格考试。

  (四)强化灭火应急救援实战准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和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五)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企管站、消防、旅游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村、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公路交通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公交车站台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张翩翩(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昆(党委副书记)

  温宇弘(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谢  玮(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邓江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统筹协调。

  四、责任分工

  综治办:负责全镇消防工作指导、督促、协调

  企管站:负责企业、危化、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检查消防安全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帐。

  农业、水利部门:负责农业企业、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等的消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检查消防安全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帐。

  村管站:负责乡镇范围内拆违工地、户外广告、建筑工地、建筑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等的消防工作,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检查消防安全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帐。

  统战、文化站、学校、卫生院:负责乡镇范围内宗教寺庙、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类教育机构,医疗卫生系统的消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检查消防安全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帐。

  派出所:牵头负责辖区内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旅馆、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对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的监督检查;接收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科《消防安全移送单》并依法采取措施;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帐。

  纪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监察,对履职不到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财政所:负责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并将消防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村委会:负责本村内的企业、店铺、道路交通、农居、出租房屋、公共场所等消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配合街道各职能科室布置的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他涉及村级消防事务的协调工作和监督检查;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指导、督促网格员检查消防安全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帐。

  单位:落实法人(负责人)主体责任。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消防设施,自查自改;配合各级消防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五、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3月20日)。结合《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关于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将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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