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3-0100-2021-00012
- 备注/文号:江政〔2021〕59号
- 发布机构:江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6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持续干旱少雨,随着中秋节期间群众进山扫墓、国庆节期间游人进山旅游和秋收冬种期间林区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近期及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要立即进入森林防灭火工作状态,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召开1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近期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镇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相应成立村级领导小组,村主干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抓、促落实,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高效推进。
二、严格值班值守
中秋、国庆及高火险期间,镇、村干部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在岗在位,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森林火情动态并科学调度。各村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熟悉山场、林情的优势,组织好护林员进山巡山,管控野外火源,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向镇值班室(电话:2597010)、林业站(电话:2597021)报告,镇扑火队员要集中待命。
三、广泛宣传发动
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根据辖区林情、民情、社情等实际情况,提前细化部署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集镇主要路口、人员集中区以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岩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应急处置知识等,并通过防火宣传车、LED、短信、微信公众号、入户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对返乡人员中秋、国庆期间入山进行祭祖扫墓群众劝导,提倡文明祭祀。
四、强化火源管控
一要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事业、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二要深入排查景区、寺庙庵堂、林区加工厂、墓区、坟场以及林田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烧纸烧香点腊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三要深入排查林区特殊人员,落实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特殊人员的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严禁他们随身携带火种外出,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严防硬守,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坚决查处违章用火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落实应急准备
各村要按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对扑火物质储备库、各种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修理更换等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参与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科学处置,严防人员伤亡事故。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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