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3-01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江政〔2023〕29号
- 发布机构:江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0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禁毒办为更好的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广泛传播“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根据区禁毒办《关于组织做好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的通知》(龙新禁毒办〔2023〕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组织实施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旨在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宣传阵地、平台及媒介,全谱系、多方位、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揭示滥用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全面提升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减少吸毒人员滋生,坚决遏制毒品危害蔓延,积极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和(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谢琴连(镇党委副书记、分管综治工作)
谢 玮(江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冬云(江山派出所教导员)
邓江周(镇平安办负责人)
廖晓瑜(镇平安办干部)
郭建龙(江山司法所干部)
镇直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
三、实施范围
(一)户外显示大屏。利用各村、单位、广场、公园、商超、主干道等重点部位的LED大屏幕、科普宣传电子屏、银行通信营业网点以及报社户外电子屏等播放禁毒公益宣传广告,发挥户外大屏幕受众群体广、视觉冲击力强等特点,形成全省千屏万幕联动宣传效应。
(二)电视广告弹窗。借助有线电视、电信、移动等机顶盒开机画面或广告弹窗刊播禁毒公益宣传标语等,发挥开机必看、覆盖用户广等特点,潜移默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毒品的危害,树立抵制毒品的能力,营造良好禁毒舆论氛围。
(三)手机端社交平台。运用微信、“新罗江山”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及抖音、快手、知乎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禁毒宣传图文、视频资料,发挥社交媒体平台可区分性别年龄、可定向区域、可精准找人等优势,通过大数据模型算法将禁毒宣传教育内容快速触及特定区域和重点人群,实现禁毒宣传定点定量定人全覆盖。
(四)宣传车移动播放。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长期播放禁毒宣传标语、禁毒公益广告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抵制毒品危害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禁毒舆论氛围。
四、宣传内容
(一)广泛科普识毒知识。编制准确、全面、科学的禁毒宣传材料,科学阐释毒品的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知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复方制剂、新精神活性物质等之间联系、区别,讲清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伪装性、欺骗性和迷惑性,普及麻精药品的属性和受管制性、成瘾性和滥用危害性。
(二)重点宣传防毒技巧。通过典型案例揭露毒贩常用的“提神”“减肥”“不上瘾”“无毒害”等毒招骗术,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掌握抵御毒品侵害的常用技巧,远离易染毒场所,及时辨别涉毒风险,拒绝涉毒损友,自主疏导压力,正确对待人生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筑牢识毒拒毒防毒的思想防线。
(三)深入宣传禁毒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全面深刻阐释刑法、禁毒法、戒毒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福建省禁毒条例等相关禁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禁毒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实工作责任。“亮屏”工程是今年省禁毒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各村、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覆盖禁毒宣传教育盲区和死角。
(二)加大推动力度,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活动,迅速在全镇范围内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热潮。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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