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3-01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江政〔2025〕58号
- 发布机构:江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1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区大型商贸综合体、小型餐饮场所、竹木制品加工企业等行业领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龙新安委〔2025〕16号)精神,按照区主要领导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在13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风险,研究精准对策措施,精准发力,靶向整治,切实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全力抓好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
镇主要领导每月组织召开1次分析研判评估会,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按行业领域统一部署行动。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行业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督导,全面组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对高风险单位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查,切实压实网格监管职责。
各村、各部门要结合“不放心”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本辖区18项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并跟踪落实整改。针对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按照“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每月至少1次带队开展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闭环销号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覆盖各个部门、班组和所有管理、操作岗位的全员责任制。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点岗位必须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针对秋冬季特点,加强设备防冻维护、动火作业审批、易燃物料清理,每月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演练。
企业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服从管理、尽职尽责,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用电、用气、动火等高风险作业流程,知晓岗位风险和预防措施,掌握岗位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自觉对岗位设备状态进行日常检查,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按规定着装上岗,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熟练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熟悉逃生路线,定期参与岗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作业环境中的风险主动排查并上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不无证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不违章用电,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设施。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配合企业进行解决。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自觉参加“班前班后五分钟”培训、岗位技能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任务
1.商贸流通领域。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场所、商场、超市、住宿、农贸市场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废品回收站)等各类商贸流通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与指导;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餐饮、大型商超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企业建立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岗位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聚焦重点风险精准整治,对企业燃气、用电、消防和设备设施安全等方面开展定期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日常巡查。
牵头领导:吴齐钒
牵头部门:项目办(商贸流通)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各村(社区)
2.竹木加工领域。深刻吸取中福木业火灾事故教训,对辖区相关村的竹木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摸排,聚焦粉尘防爆、电气线路安全、特种设备和动火作业管理等核心环节,严禁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严格区分生产区、仓储区与生活区,保持安全间距,规范易燃物料堆放,及时全面规范清理积尘;重点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维护维保并定期检测。
牵头领导:修晓津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各村(社区)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领域。督促集镇沿街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重点排查辖区农家乐饭店、民宿、卫生院、养老院、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取暖等不安全取暖行为;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基层力量,全面开展消防“五加三”必查行动;对村民自建住宅、超市、宾馆、餐饮、公共娱乐、仓储物流、养老福利机构、宗教祭祀、危化企业、学校、卫生院等场所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
牵头领导:池芳雄、九小场所行业领域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应急安全(消防办)
责任部门:消防办、安监站、文旅办、教育办、民政办、卫健办,各村(社区)
4.非煤矿山领域。加大无证矿硐巡查频次与盗采稀土行为的管控打击,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深化“盯、巡、打、建、宣”各项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以采代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李皋林
牵头部门:应急安全(矿管)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企业服务)、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5.危化品领域。年年发鞭炮仓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严禁经营单位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产品或者非法产品,严禁仓库擅自改变用途、超量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强化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管理。
牵头领导:李皋林
牵头部门:应急安全(安监站)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应急安全(消防办)、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6.工贸领域。聚焦金属冶炼企业(含机械铸造)熔炼炉温度、流量监测报警装置等是否符合规范,生产期间炉底、炉坑是否存在积水;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控爆措施,是否存在湿式除尘干式运行,是否存在严重积尘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落实监护制,配备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是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牵头领导:李皋林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企业服务)
责任部门:安监站、各村(社区)
7.森林防灭火领域。密切关注森林火险等级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增强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充分利用低火险时段,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对山边、林缘、厂区周边等重点地段的可燃物进行计划烧除,以降低火灾风险。
牵头领导:池芳雄
牵头部门:林业站、林长办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各村(社区)
8.道路交通领域。对驾驶人员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重型货车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开展动态监控长期未上线重点营运车辆核查,防范化解“三超一疲劳”等安全风险,加大对电池达到质保期的新能源公交车的安全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要求,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开展国省道穿村过集镇路段、施工道路的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货车通行城市道路右转路口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牵头领导:温雅芬、袁文平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道安办)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交通运输(路长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9.燃气领域。加强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用户使用燃气安全管理,重点对小型餐饮场所聚集区以及工业厂房、办公楼等非餐饮经营场所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餐馆、小食堂等场所开展摸排检查,违反安全规定的要坚决取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与用气单位签订安全用气协议,严格执行入户安检制度,落实“随瓶”安检,加强入户宣传教育,为燃气用户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提供技术支持,督促燃气用户尽快整改各类隐患,存在严重隐患或逾期未整改的用户应按照供用气合同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的措施。组织小区物业联合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服务,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牵头领导:李皋林
牵头部门:村镇建设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派出所、各村(社区)
10.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员履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员培训。加强农村建房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强化集镇环境整治、历史建筑修缮等施工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农村建房“四到场”等监管制度,确保农村建房施工安全。
牵头领导:李皋林
牵头部门:村镇建设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各村(社区)
11.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的安全监管,加大火源管控,特别要严格管控黄连盂区域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景区内车(船)和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维护;抓好文物安全工作,督促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中的文物建筑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齐消防栓、火灾报警设备。
牵头领导:刘 键
牵头部门:文体旅游、民宗办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应急安全(防灭火)、各村(社区)
12.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游乐场所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健全排查管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强化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管理,同时加大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牵头领导:李皋林
牵头部门:应急安全(安监站)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应急安全、交通运输、各村(社区)
13.环保安全领域。紧盯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重点流域,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突发环境事件问题整改,强化跟踪、反复排查直至闭环销号,突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环境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推进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科学有效处置。
牵头领导:温雅芬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三)其他行业领域
房屋安全、卫生健康、电力、民爆、学校、农业机械、食品药品等其他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及区委57号文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警示教育阶段(2025年10月24日前)
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召开百日攻坚行动专题部署会,各村各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细化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方案。同时,结合近期我区发生火灾情况,组织重点企业、商户业主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并推动各企业、商户内部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剖析火灾成因、后果及教训,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细节,筑牢安全“防火墙”。
(二)对照检查、自查自改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次百日攻坚行动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结合前期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动态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现闭环销号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商户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区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综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制作的《检查指南》,在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的“体检式”排查整治,让安全检查更精准、更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住人、醇基燃料(环保油)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油烟管道油垢堆积、经营资质不全、安全通道不畅、违规动火作业、无资质上岗等涉及安全“底线”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其余安全隐患,必须限时落实整改。
(三)督导推进、夯基固本阶段(2026年1月15日前)
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风险,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镇安办要统筹强化全镇督导。
(四)总结提升、深化拓展阶段(2026年2月10日前)
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分析13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果,完善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长效机制,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五)成果运用、安全守护阶段(2026年3月3日前)
将探索总结的长效机制运用于各行业领域,制定春节期间“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紧盯各行业领域“最不放心”场所(区域),按照“安全守护”网格化方式,把全镇划分为各个微网格,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报、会商研判等措施,着力在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和巡查,实现全方位全链条风险管控,有效守护春节期间社会面安定和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安委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管领导要定期分析研判阶段整治成效,牵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督促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要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全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领域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特别是攻坚行动中,更要依法依规,依照标准严格自查,做好安全制度落实、员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社会参与。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镇安监站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实施责任追究,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行动质效。要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问责。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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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村、部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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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区域名称 |
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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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整改措施 |
销号情况 |
整改 期限 |
整改 责任 |
责任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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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公司\XX景区 |
1、... 2、... |
1、... |
(当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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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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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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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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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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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山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 隐患排查治理数据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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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检查组 |
出动检查人次 |
企业 |
发现 隐患 |
已整改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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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次) |
(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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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镇街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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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部门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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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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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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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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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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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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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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