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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3-01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江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0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1-10 16:02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龙新安委〔2025〕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3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请抓好贯彻落实。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近期,市区先后发生大型商贸综合体、小型餐饮场所、竹木制品加工企业等行业领域火灾,暴露出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在加强秋冬季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动火作业、可燃物管理、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以上类似情况发生,确保秋冬季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隐患清零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分析研判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研究精准对策措施,精准发力,靶向整治,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全力抓好秋冬季节消防安全工作。

  二、整治重点

  聚焦住宿餐饮、商超购物场所、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目标,重点整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电源气源火源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风险隐患。

  三、重点整治类型

  1.废品回收场所

  整治内容:(1)存在“三合一”现象;(2)未按照场所规模配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设施;(3)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敷设或使用花线;(4)堆放蓄电池、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材料;(5)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是否具备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

  2.三合一场所

  整治内容:(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2)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敷设或使用花线;(3)是否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4)吊顶、墙面、楼梯是否采用海绵、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木板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5)是否合理设置第二安全出口。

  责任单位:各村(居)

  3.餐饮场所

  整治内容:(1)存在“三合一”现象;(2)是否按照场所规模配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设施;(3)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敷设或使用花线;(4)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如顶棚及其隔热层使用可燃材料、墙体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筑主体简易搭盖等情况);(5)油烟机及油烟管道未定期清理或清洗不到位;(6)燃气管道超长、穿墙、破损,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等情况;(7)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是否具备初起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

  4.九小场所

  整治内容:按照消防“5+3”必查项的内容。(1)严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2)杜绝“三合一”行为;(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是否畅通;(4)检查吊顶、墙面、楼梯是否采用海绵、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木板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5)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停放、充电;(6)是否规范进行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7)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是否具备初起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

  责任单位: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6.商超购物场所

  整治内容:(1)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2)商场内是否存在违章占道经营问题,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3)商场内火源电源气源管理是否到位;(4)是否按照场所规模配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喷淋等消防器材、设施且维护保养是否到位;(5)商户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初起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

  7.关联风险防控

  整治内容:各村(居)要开展本辖区全面摸排,了解掌握已建、在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智能充电桩底数,并积极对接区消防救援大队技术服务团队,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智能充电桩后台数据接入至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在前端建设感知预警系统,在后端提升第一响应能力,便于及时掌握和第一时间处置电动自行车充电突发情况。阳光社区要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九小场所联网型烟感、AI视频监控安装,提高火灾第一时间预警速度。

  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攻坚阶段

  (一)动员部署、警示教育阶段(2025年10月24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专题动员部署,推动村(居)摸清住宿餐饮、商超购物场所、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经营规模、场所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并及将相关信息时录入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服务指导平台,为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镇各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要组织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安全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召开一次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管理现场会,要当好宣传员,“把风险讲透,把技能教会”,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对照检查、自查自改段(2025年1130日前)

  组建专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利用好《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南指引》和《“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指南》,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录入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服务平台,针对重点突出风险隐患,要逐一分析、分类施策、闭环管理。在检查的同时,要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九小场所联网型烟感、AI视频监控安装,提高火灾第一时间预警速度,抓住技防这一关键支撑,能够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辖区小餐饮场所要限期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成本不高,但作用巨大,能在火灾初起阶段发动警报,为人员疏散和扑救争取宝贵的“黄金时间”。这两项可以借鉴以往的成功经验,采取“政府引导、商户主体”的方式,明确安装标准和时限,确保技防设施全覆盖、真管用。(责任单位:镇各消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各村落实属地责任,聚焦自查发现的“三合一”住人、醇基燃料(环保油)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油烟管道油垢堆积、经营资质不全等“六大顽疾”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疑难问题,沟通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并形成和各部门建立月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真正形成合力,有力推动辖区隐患消除工作。对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对需要时间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责任单位:镇各安委成员单位、各村)

  (三)督导推进、夯基固本阶段(2026年1月15日前)

  要对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现场实地核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隐患整改“走过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巩固提升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分析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举一反三,常态化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办)

  (四)总结提升、深化拓展阶段(2026210

  各村(居)、各安委成员单位通过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服务平台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果,探索形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警示教育培训、应急处突准备,并且实现常态化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五)成果运用、安全守护阶段(2026年3月3日前)

  将探索总结的长效机制运用于各行业领域,制定春节期间行动方案,紧盯各行业领域“最不放心”场所(区域),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守护春节期间社会面安定和谐。(责任单位:各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各村(居)、镇各安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全力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要压实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属地镇街要督促将消防安全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特别是攻坚行动中,更要依法依规,依照标准严格自查,做好安全制度落实、员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社会参与。各村(居)、各安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实施责任追究,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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