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3-01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无文号
- 发布机构:江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2
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林业站、镇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森防指办工作部署,全面宣贯新《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遵循。气温回升、降水偏少,疫木堆烧等林事活动频繁开展,春分至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用火行为高度集中,春耕生产全面展开,烧垦开荒、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进入高发期,野外用火管控压力陡增,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宣贯新《条例》 筑牢防火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4月9日
三、宣传内容
结合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特点和山区林区实际,聚焦野外用火习惯开展精准宣传,核心内容如下:
(一)深学细悟核心精神。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生态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精准解读法规要求。核心解读《条例》新增条款、部门权责清单和工作要求,重点阐释野外农事、民俗用火的法定审批流程、安全防护标准和违规用火法律后果,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明确我区春耕期、祭祀期野外用火“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的硬性要求,让依法管火、依规防火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三)学习落实政策文件。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提升各级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人员政策法规意识,推动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普及规范用火知识。针对烧垦开荒、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习惯,宣传科学用火方法,明确用火前报备、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值守的“四必须”要求;围绕春分至清明节祭祀习俗,重点宣传鲜花祭祀、丝带祭祀等文明方式,严禁在林区、坟墓集中区烧纸、燃放鞭炮,引导群众严守用火合规边界,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
(五)传授应急实操技能。结合辖区山林地形特点,普及森林火灾特点、预防措施、初期扑救和紧急避险等实用知识,明确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的要求,告知群众遇火情切勿盲目扑救,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强化案例警示教育。聚焦因农事、祭祀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处罚结果和社会危害,同时挖掘宣传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和典型经验,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先进引路,营造“学先进、守法规、严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宣传管控工作举措。明确春分至清明期间的禁火令、高火险期橙色预警响应措施,以及进山路口火源检查、野外用火审批、祭祀点专人劝导等管控举措,解读森林火灾的突发性、破坏性和危害性,让群众知晓监管要求,主动配合防火工作,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主要任务
紧扣用火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以《条例》宣贯为主线,围绕“靶向宣传、精准管控、全民参与”目标,聚焦解决火灾预防“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推动宣传教育走进田间地头、祭祀现场,实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宣传无死角,切实让森林防灭火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聚焦关键场景,提升宣传针对性
1.紧盯重点时段:将春分至清明祭祀用火期、3-4月春耕农事用火期作为核心宣传时段,在春分、清明节前一周开展 “集中宣传周”活动,加大早间、午后、傍晚等群众用火高峰时段的宣传频次;突出抓好高火险期,将《条例》宣贯与火源管控工作深度融合,加大对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禁火令的宣传,增强群众防火警惕性。
2.聚焦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农林交错区、春耕作业区、坟墓集中区、林区进山路口、火灾多发区为核心,在村口、田头、祭祀点增设《条例》宣传牌和防火警示标语,安排护林员、村干部现场宣讲,加密宣传频次,实现“用火在哪里,宣传就到哪里”。
3.抓实重点人群: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发挥护林员、网格员、老人会、村级组织作用,通过方言宣讲、田间现场答疑、发放图文手册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联合民政、镇(街)在祭祀点对祭祀群众开展精准劝导,对林区经营户、进山游客、施工队伍明确法定防火责任,做到因人施策、消除宣传盲区。
(二)创新载体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
1.开展基层接地气宣传:深化“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庄、进田间”五进活动,利用墟日开展集中摆摊设点宣传、流动宣传车巡讲、鸣锣告示,在村广播、LED屏循环播放农事、祭祀防火音频和警示教育视频,制作更新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发送森林防灭火提醒短信,推动防火要求和《条例》内容送到群众身边、宣传到户到人。
2.强化科技赋能精准宣传:在林区进山路口、春耕作业区周边、坟墓集中区的智能语音播报器增加《条例》宣传和农事、祭祀防火提醒内容,实现24小时智能精准宣教。
3.推动群众自我管理:推动将森林防灭火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强化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让防火要求融入日常生产生活。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1.推动部门协同履职: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将《条例》宣贯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走廊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牌、挂设标语,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宣传格局。
2.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将春季防灭火宣传纳入村级工作重点,各级森防指统筹调配基层宣传力量,确保宣传工作层层落地、层层见效。
3.深化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新罗江山”公众号集中曝光违规用火案件,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群众的法律敬畏心,形成“违规用火必受惩”的震慑效应。
4.凝聚社会共治力量:发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民间护林组织、林区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田间、祭祀点防火宣传和劝导,鼓励基层创作具有本地特色、乡土气息的山歌、快板等森林防灭火文创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推动形成“人人学条例、人人讲防火、人人尽责任”的社会共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统筹
要深刻认识春耕农事用火与清明祭祀用火高度叠加的防火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此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解决火灾预防“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关键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春耕农事、清明祭祀核心用火特点周密部署实施,明确乡村三级责任分工,细化贴合本地实际的宣传方案和工作措施,统筹调配宣传力量,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工作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二)坚持务实导向,力戒形式主义
要紧扣《条例》宣贯核心和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结合属地农事作业分布、坟墓集中区域等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线上宣传与线下劝导、法治知识普及与农事祭祀用火实操教学、宣传教育与田间林区火源隐患排查相结合,突出本地话、本土案例等特色,让宣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三)深化督导检查,压实末端责任
要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村(社区)和重点林区、春耕作业区、坟墓集中区等关键用火区域,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核查农事用火宣传是否到田头、祭祀防火劝导是否到点位,及时发现并解决宣传盲区、措施不实等问题,层层压实基层末端宣传责任。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导致重点用火区域宣传缺位的单位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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