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0-01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龙新门办〔2026〕5号
- 发布机构:龙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各村委会、街道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新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龙岩市新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龙新农普组〔2026〕1号)要求,现就做好街道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组织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龙门街道办事处成立了“龙门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各村要及时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普查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在街道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保障普查队伍。各村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要确保聘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商调人员在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村“两委”兼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应按新罗区工资水平和承担的普查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标语、海报、广告,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龙门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龙门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新罗区龙门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开桂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罗 鑫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赖檑垒 人大工委主任
谢志清 党工委副书记
肖 雄 纪工委书记
连扬迪 组织委员
罗晓燕 宣传委员
陈云海 统战委员
谢志杰 武装部长
谢 毅 副主任
钟 煜 副主任
简集亮 司法所所长
吴建鑫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由街道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下村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担任所列职务的人员担任,遇有人员变动时,由继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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