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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6-01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岩政〔2021〕59号
  • 发布机构:岩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2
岩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山镇深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12 23:12

  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岩山镇深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岩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岩山镇深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巩固提升我镇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高温熔融、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新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龙新安委〔2020〕13号),结合我镇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我镇深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业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冶金等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高温熔融、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风险清晰可控,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全面建立完善以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为新时代岩山更加出彩提供安全保障,实现工业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 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覆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班组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前安全检查,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4.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卓越新能源“7•12”燃爆等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企业要结合行业和自身风险特征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性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水平

  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质量和效果。镇直有关单位要督促各类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的科学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建设和实际运行,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要广泛宣传发动,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提升企业创建标准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扩大典型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安全标准化自主创建浓厚氛围;要严格标准化评审程序和要求,对未实际运行标准化系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要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监督执法内容,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央企华润水泥(龙岩)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先行先试,做出表率。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所有工业企业原则上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三)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力度

  1.开展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聚焦全镇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重点是涉及“一重点、两重大”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未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或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未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未建立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台账资料的。未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未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内容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的。未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存在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2.强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监管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和木质粉尘涉爆企业,针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措施、粉尘清理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控爆方式,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粉尘防爆整治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鼓励支持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实施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

  3.规范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监管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针对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人员分类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5.组织工业企业开展“反三违”行动。紧盯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建材、轻工等行业,聚焦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控,以检维修、交叉作业和场内运输(作业)车辆为重点,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包括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巡)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班组岗前安全检查确认记录、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等在内的“反三违”规章制度,并依据规章制度严格纠正、教育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彻底消除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等严重“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化解“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年8月至12月)

  镇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摸排梳理,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工业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全面攻坚(2022年1月至12月)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到2022年年底前,督促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单位、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范围、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镇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管控治理,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加强舆论宣传。镇有关单位、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监管执法。镇有关单位要将企业简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督查巡查、专项执法等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紧盯工业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代替处罚,涉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一律进行督办。

  (五)严肃问效问责。镇有关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镇有关单位要将本方案与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贸企业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及主要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整治过程中有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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