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6-01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龙新岩政〔2025〕41号
- 发布机构:岩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8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辖区内企业:
现将《岩山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预案内容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岩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岩山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事故发生的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损失大的特点和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集中全镇安全、公安、卫生、林业等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森林火灾及消防事故;
2、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6、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学校安全事故;
8、旅游安全事故;
9、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界定。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岩山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
总指挥由镇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镇直机关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
总指挥部的任务、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和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力、物力进入事故现场,有序进行救援;发布事故应急处理指令;指挥灭火抢险、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疏通道路、通讯联络、现场警戒、救援物资供给;根据需要决定停送电;拆除事故现场障碍,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实施有序有效救护。
(二)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需要,设立岩山镇事故应急处理分指挥部
1.前线指挥部
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领导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按事故性质组织现场勘察,按事故态势拟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并根据总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前线的一切应急救援工作。
2.森林火灾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林业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林业站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岩山镇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完成实战部署,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损失。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扑救情况,查明火灾起因,上报火灾损失。
3.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交通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道安办、城管中队及其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岩山镇公路交通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脱险,保护证人取证,危险物品的监控,适时清除现场障碍,保证行车秩序,进行事故调查,配合总指挥部查清事故原因,适时上报事故损失。
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城建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调集人员、机械设备,组织人员脱险、救助伤员;根据总指挥部命令,进行现场破拆,疏通道路和障碍,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为全方位救援创造条件。
5.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消防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派出所、消防站、企管站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岩山镇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立即组织公安干警疏散周边人员,协调消防特勤进入现场处置,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确定警戒范围,实行人员和交通管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以便采取严密措施。
6.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企业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安监站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积极救助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积极配合总指挥部事故调查。
7.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煤矿和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矿管所、派出所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煤矿和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护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对人员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配合总指挥部查清事故原因,适时上报事故损失情况。
8.学校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教育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岩山学校、岩山中心幼儿园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岩山镇辖区内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施救,针对学校人员密集的特点部署方案、组织人员脱险,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
9.旅游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旅游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旅游办、水利站、林业站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启动岩山镇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调集人员赶赴现场施救,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时上报施救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
10.事故现场警戒疏散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政法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派出所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疏散群众,保护重要物资,保持交通道路畅通。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11.现场伤员抢救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卫健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卫生院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现场伤员救护工作。
12.事故调查处理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政法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派出所、司法所、纪检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向镇政府提供我镇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是否编制和准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备案。检查预案的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3.现场后勤保障和灾民临时安置指挥部
指挥由分管党政办工作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由党政办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职责:在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现场所需器材、装备、材料、给养和供给及车辆的抢修维护,组织车辆输送人员和工具,为现场救援服务。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
四、救援行动
(一)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二)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三)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四)公安、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五)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五、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镇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救援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六、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形成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企业自身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区政府办公室。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岩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名单
附件:
岩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名单
组 长:林 钗(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德丰(副镇长)
副 组 长:曹泽丽(党委副书记)
姚 卉(纪委书记)
陈俊嘉(党委组织委员)
张 蕊(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 健(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曾逸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朱观光(综合执法队队长)
简 俊(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龙传(岩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钦龙(安监站负责人)
赖建芳(党政办负责人)
陈棋焕(矿管所负责人)
刘祎涵(综治办负责人)
汤宇峰(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汤炬亮(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翁志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如炎(水利站干部)
黄 江(执法中队队长)
陈锦泉(公路站负责人)
陈日斌(土管所负责人)
张栢辉(岩山学校校长)
谢小龙(卫生院院长)
杜 鹏(林业站站长)
陈强辉(电力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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