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9-01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龙新苏政〔2024〕1号
- 发布机构:苏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4
现将《新罗区苏坂镇省级现代农业(生猪、优质肉禽)产业园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苏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新罗区苏坂镇省级现代农业(生猪、
优质肉禽)产业园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申报指南
各单位、各经营主体: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罗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生猪、优质肉禽)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综〔2023〕235号)文件精神,制定项目申报指南。
一、 申报主体
新罗区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要求实施主体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另外,2023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项目可以纳入资金使用范围,但是同一项目不能交叉重复补助。
二、 申报条件
(一)一产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以生猪、优质肉禽养殖业为主体,且正常经营的经营主体;(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国有企业可不需此要求)
2.养殖场建设选址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两区”划分的通告》(龙新政综〔2020〕32号)要求;
3.养殖场建设相关用地条件基本完备,设施农用地已办理或可以办理,没有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占用林地;
4.环保备案或环评验收,无重大环保污染事件;
5.项目法人无违法记录;
6.养殖场防疫条件符合《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已取得动防证或条件许可具备办理;
7.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8.生猪养殖场在本文件发文前已在农业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养殖备案;优质肉禽养殖场已在农业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养殖备案或可列入农业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养殖备案;
9.生猪养殖场规模:2021年以来年出栏2000头以上,或养殖猪舍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优质肉禽养殖场规模:年出栏5万羽以上。
(二)二、三产及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有生产、加工、储藏、流通、品牌宣传推广等与生猪、肉禽产业相关的业务;(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国有企业可不需此要求)
2.新建或扩建项目必须已取得用地许可;
3.项目法人无违法记录。
以上项目建设落地需在苏坂镇辖区内。
三、 申报项目建设范围
1.一产基础提升工程
(1)种质资源(生猪、肉禽)保护与利用项目。净化种群,开展疫病净化工作;开展河田鸡、三黄鸡、肉鸽等优良品种杂交利用研究,与科研、院校机构合作,开展杂交利用养殖关键技术的研究,形成良种生猪、肉禽杂交利用配套技术与管理规范。
(2)生猪稳产保供基地标准化改造项目。改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系统,促进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养殖基地智能化建设水平,推动智慧生态养殖建设。
(3)优质肉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对优质肉禽养殖基地进行标准化、规模化提升改造,完善粪污处理系统、自动喂养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促进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优质肉禽养殖基地建设。
2.加工产业提升工程
(1)生猪综合生产加工及储运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年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厂,总占地面积16.3457公顷(245.18亩),包括生产、加工、辅助、生活等用地,建设待宰圈、屠宰车间、排酸车间、分割车间等生产车间,引进全自动生猪屠宰线。
(2)817肉鸡生产线加工项目。建设一条817肉鸡屠宰生产线加工车间工程及屠宰设备的购置,配套制冷和配电工程。主要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年新增屠宰1800万羽817肉鸡,年生产加工鲜冻鸡肉2万吨。
3.基础设施工程。
新罗区生态农业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日处理规模5000吨/天,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综合设备间、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等。
四、 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于2024 年1月10日前完成申报。
五、 申报程序
1. 申报主体于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向苏坂镇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材料如下:
(1)填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生猪、优质肉禽)产业园项目申报书》;
(2)承诺书(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建设内容(指补助环节投资的建设内容)未在其他部门申报资金补助等内容);
(3)用地证明,如租赁厂房从事项目建设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一式叁份(镇街一份,业主一份,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一份),提交申报文本的同时,应同时提交申报文本电子档 (PDF 格式)。
2.苏坂镇收到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正式行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向苏坂镇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一式三份,提交验收文本的同时,应同时提交文本电子档 (PDF 格式),验收材料如下:
(1)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验收内容、投资金额等);
(2)项目实施专帐、中介审计结果及其他相关凭证材料;
(3)承诺书(保证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项目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等相关材料;
2.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补助资金全额拨付。
附件1: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生猪、优质肉禽)产业园项目申报书
附件2:省级现代农业(生猪、优质肉禽)产业园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叶光明 联系电话:13850657266
陈 沐 13850631868
邮箱:13850657266@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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