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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坂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9-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龙新苏政〔2024〕42号
  • 发布机构:苏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2
苏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22 16:15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

  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4〕3号)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农办〔2024〕17号)文件精神,巩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研究制定了《深化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罗区苏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深化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巩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深化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闽农政改〔2024〕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龙岩市深化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龙农办〔2024〕17号)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省纪委监委“四个聚焦、十个紧盯”部署要求,坚持“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贯彻“四个在于”重要求,落实党建富民强村“十百千”行动具体举措,纵深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有效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权益,培育打造纪委推动下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任务

  (一)持续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改。5月起,推广应用漳州“四定一督”经验做法,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问题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深入排查,跟进2021年以来清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措施,6月10日前整改到位。特别是对2023年清查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村干部向村集体借款长期未还问题,要分析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置意见,限期完成整改。

  (二)加大村集体财务公开力度。拓展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内容,7月底前,各村完成村集体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情况录入并实现公开;拓宽村级财务公开渠道,8月底前,推动村级财务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与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对接,实现多平台公开。加快解决村级财务公开不完整、不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全面推行村财非现金结算。7月15日前,全面实行村集体大额收支银行转账、小额收款二维码缴存,探索开展村务卡支付等方式,加快实现全过程轨迹监督,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

  (四)全面推行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7月15日前,各村要完成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工作,各村将有效期内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的要素信息录入村级合同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公开,着力解决村集体经济合同不到位等问题。

  (五)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各村应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村级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工作;简化优化村级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级小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加强乡村振兴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的方案(试行)》要求,村集体有序开展村级小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以直播方式对村级小型建设项目的决策、实施、验收等环节设立进行公示公开。着力解决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大宗物品采购及村级建设项目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六)强化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持续开展村干部届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因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以及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开展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常态化运行,推动所有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进场规范交易,杜绝线下“人情交易”、暗箱操作等情况,促进资源要素公开交易、优化配置。农村产权交易额7月底前达到100万元,12月底前达到200万元以上。

  (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龙岩市福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7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8月底前完成新旧平台数据对接,提升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现有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公开、交易等平台,推动龙岩市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与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5月24日前,各村要完成动员部署,并将实施方案上报镇政府备案。

  (二)集中整治。8月31日前完成。各村全面回应整治重点任务,聚焦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强化整治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序时推进“点题整治”,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能落实、见成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达到整治目标和预期效果。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查摆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逐村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提升整治质效。

  (三)抽查督办。8月31日前完成。镇将联合镇纪检监察组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工作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查,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点题整治”工作已纳入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村要充分认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联合调研、共同督办等方式,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定期调度推进。建立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强化专项整治“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管理,每月开展调度总结和情况通报,项目化推进“点题整治”。

  (三)强化业务培训。对乡镇委托代理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报账员等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法律制度文件等方面培训,梳理汇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6月中旬前,完成对相关人员培训。

  (四)强化宣传引导。镇及各村要利用报刊、电视和新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推进举措和时间安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要及时总结“点题整治”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镇整治工作进展。

  (五)强化社会监督。镇将建立监督举报热线、信箱,推广使用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渠道,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情况,邀请实地调研、交流座谈,听取批评建议,推动和改进“点题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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