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9-01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龙新苏政〔2024〕89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苏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龙新安委〔2024〕18号)、区消安委《关于开展新罗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龙新消安委〔2024〕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请抓好贯彻落实。
新罗区苏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苏坂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施攻坚整治措施,切实解决难啃的“硬骨头”,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商住混合体建筑的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及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重点排查饭店、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取暖等不安全取暖行为;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基层力量,全面开展消防“五加三”必查行动;对老旧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沿街商铺、宾馆、餐饮、公共娱乐、仓储物流、养老福利机构、文博、宗教祭祀、危化企业、学校、医院、群租房等场所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
三、重点整治区域
1、“三合一”场所
整治内容:(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2)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部位存在违章搭建;(3)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敷设或使用花线。
牵头领导:王佛根
牵头单位:苏坂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村
2、废品回收场所
整治内容:(1)存在“三合一”现象;(2)未按照场所规模配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设施;(3)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敷设或使用花线;(4)堆放蓄电池、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材料;(5)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领导:王佛根
牵头单位:苏坂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村
四、攻坚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1月10日前)
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要摸清场所(区域)经营规模、场所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登记在册,建立台账,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
针对重点突出风险隐患,要逐一分析、分类施策、闭环管理。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组建攻坚行动小组,细化整改措施,明晰职责,明确具体负责人,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对于场所(区域)拒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条件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开展行政处罚或依法取缔。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1日至1月30日)
组建专班对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现场实地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坚决防止隐患整改“走过场”。同时,要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分析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由牵头领导和村及各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消防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盯时间节点,抓好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攻坚行动的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瓶颈性问题,推动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2.强化工作调度。攻坚行动按照“镇吹哨、部门报到”及行业“谁主管、谁负责”、靠近原则的方式,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有效结合,同步推进。镇消安委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镇消防救援队要积极做好攻坚行动的服务指导工作。
3.强化监管问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清单、整改责任人,到期验收复查。形成问题清单,销号整改,对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问责。
附件:苏坂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苏坂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攻坚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施攻坚整治措施,切实解决难啃的“硬骨头”,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现将苏坂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佛根(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邓聪聪(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徐思蓝(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廖学超(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副 组 长:陈 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兼))
陈 菲(党委组织委员)
章雨西(党委宣传委员)
陈益娥(副镇长)
陈 涛(副镇长)
林巧惠(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黄爱玲(乡村振兴与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邱超明(综合执法队队长)
其他成员及成员单位: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安监站、消防站、企管站、综合执法队、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土管所、派出所、苏坂学校、苏坂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综合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陈斌锋兼任,负责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总结以及建立相关的资料档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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