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新罗区苏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大部分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中国新罗网》网站(http://www.fjxinl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新罗区苏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7—2656605、传真:0597-2659000。
一、概述
(一)重视组织机构建设
苏坂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苏坂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苏坂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国新罗网》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共平台,全面贯彻落实苏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沟通,积极谋划,落实《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2016年度我镇依然严格按照《龙岩市新罗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岩市新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标准,主动公开的《目录》及信息发布工作,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公开信息的格式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在新罗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新罗网》上公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和制定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今年,重新规划制作了苏坂镇政务公开栏,设专栏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中国新罗网》网站上的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更新。
二是优化办公条件。我镇在镇财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设备的资金投入,更新了老化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四)加强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我镇积极各部门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经办人员学习,不断学习新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新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新罗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新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等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站公开的类别和数量
1、公文类政府信息:49份;
2、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网站上主要公布政务类和专题工作信息。
(三)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2016年度网站公开文件49份;
(四)信息公开形式
(1)主要公开平台:新罗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新罗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jxinluo.gov.cn);
(2)主要查阅场所:龙岩市图书馆、新罗区档案室、苏坂镇档案室;
(3)公开公告栏:苏坂镇政务公开栏;
(4)便民电话:0597-265660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全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区政府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我镇接到申请0件,因此未涉及收费及减免问题。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急需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季度公开信息量少。公开文件重点不够突出,公开信息不足。
2、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不足,削弱了政务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政务公开缺乏延续性。
(二)改进措施:
我镇将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目标。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圩天摆摊发放宣传材料、政府短信平台告知、电子LED频幕、悬挂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确实提高我镇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适时举办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平时注重乡镇间的沟通交流,在互动中提高乡镇间该项业务能力。
3、主动公开制发公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非涉密公文应当准确标注公开属性,特别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应当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七、附表
2016年新罗区苏坂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9 |
477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9 |
477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