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08-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适政〔2026〕38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5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最新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我镇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岗位履职责任,规范森林火灾预防、巡查、扑救、善后全流程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和辖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822号)、《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岩市2026年第1号林长令、新罗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及市、区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林地分布、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职责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林长制责任制,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格局,成立适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面统筹全镇森林火灾预防、日常管控、应急扑救、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统一行使组织、指挥、协调、督导职权,保障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指挥部组织架构
指 挥 长:邱志津(适中镇党委书记)
洪志铭(适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指挥长:马 乾(适中镇副镇长人选)
成 员:镇党政班子成员、镇党政办主任、林业站负责人、安监站负责人、林长办负责人、农技站负责人、文化站负责人、宣传办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二)核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森林防灭火最新政策法规、工作部署,制定完善全镇防灭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管控细则,常态化推进制度落地执行。
2.统筹开展常态化森林防火宣传、常态化隐患排查、重点时段火源管控、扑火队伍建设、物资设备储备、应急演练等基础性工作。
3.统一指挥调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镇村、部门、专业队伍联动处置,及时上报火情信息、处置进展。
4.开展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考核问责、总结复盘,督促整改各类工作漏洞。
(三)分片包干责任体系
全镇划分为5个森林防灭火分片包干责任区,分别为中溪片、中心片、洋东片、仁和片、保丰片,各责任区工作组长、下村干部以镇政府年度工作安排为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域覆盖。
各包片领导、村主干、涉林部门工作人员、护林员须常态化研判防火形势,严格落实国家“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防灭火工作方针,紧扣省、市、区“源头管控、隐患清零、群防群控”工作要求,抓实常态化宣传防控。高火险时段,各工作片、林业站须每日出动防火巡逻宣传车,进山入林开展广播宣传,在集镇主干道、进山路口、林区要道悬挂防火横幅、设置警示标识。各村依托标语横幅、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宣传单、乡村夜会等多元形式,推动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将防火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切实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从源头杜绝火情隐患。
二、强化监督管控,筑牢源头防线
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野外火源管控要求,对照福建省、龙岩市高火险期禁火管控规定,聚焦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施工用火、生活用火等风险源头,从严从实开展巡查管控,坚决遏制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1.常态化巡查管控。日常防火期间,护林员、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常态化开展林间、田头、山地巡查,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准、五禁止”制度,重点排查整治秸秆焚烧、荒草燎烧、进山野炊、违规祭祀等风险隐患。
2.高火险提级管控。根据龙岩市2026年第1号林长令要求,持续3天及以上出现四级及以上高森林火险等级时,全镇果断启动禁火管控,发布辖区禁火通告,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全员在岗值守,增派巡查力量,实行全域网格化巡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3.专项督查督办。镇政府成立相关工作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定点督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对各村巡查值守、火源管控、隐患整改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对履职不到位、管控不力的片区和村集体即时通报。
4.群众群防监督。常态化公开森林防火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构建全民参与的防火防线。举报电话:镇政府0597-2971106、林业站0597-2971112、适中镇消防站0597-2970119。
三、严格值班值守,提升响应效率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健全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机制,杜绝脱岗、漏岗、失联问题。
1.日常值守。全面实行镇村两级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做好火情监测、信息登记、政策咨询、线索上报等工作。
2.高火险值守。火险高发期、节假日、重点祭祀时段,镇全体包片干部、村主干、护林员全员在岗在位,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火情发现即响应、接报即处置。
3.信息报送。严格执行火情“首报、续报、终报”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确保火情信息、处置进展及时、准确、规范上报,为应急处置、上级调度提供精准依据,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四、优化扑火体系,夯实应急保障
按照“专业化为主、群众性为辅、梯次化处置”原则,结合市区应急联动机制,组建三级扑火梯队,配齐配强专业设备,打造分工清晰、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扑火力量体系,契合新时代科学安全扑火工作要求。
(一)四级扑火梯队
1.第一梯队(村级前置处置):各村为火情第一处置主体,发现火情后,在全程保障人员安全、杜绝违规冒险作业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有序组织村内青壮年群众开展前期自查、火情管控、初期自救处置,快速扑灭零星小火、隐蔽火源,最大限度将火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小火蔓延成灾。
2.第二梯队(镇级主力处置):由镇半专业扑火队伍20名精干人员组成,是全镇森林火情处置核心主力,主要承接村级处置无力管控的初期火情、零散火情、小火灾情扑救工作,重点开展火情攻坚扑灭、现场隐患排查、火情态势管控等工作,快速控制火势蔓延,稳固火场局势。
3.第三梯队(区级联动处置):针对火势蔓延快、地形复杂、处置难度大的重大、复杂火情,镇级、村级力量无法有效控制灾情时,第一时间对接新罗区应急管理局,启动区级应急联动机制,申请区级专业扑火队伍进场支援处置,统筹上下级力量协同灭火。
4.第四梯队(机关后备支援):由镇机关干部组成,作为全域应急后备力量,火情发生后全员快速集结、奔赴火灾现场,严格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力配合各梯队开展火场秩序管控、周边群众疏散、应急物资转运、现场后勤保障、余火辅助清理等辅助工作,全方位保障火情处置工作有序推进。(二)设备物资保障
镇半专业扑火队常态化配齐风力灭火机、2号扑火拖把、柴刀、手电筒、防火毛巾、防火服、灭火水枪等专业、基础扑火设备,并定期开展设备检修、保养、更新工作,确保所有设备随时可用、状态完好。同时建立物资台账,规范存放管理,定期补充储备,全面提升应急扑救硬件能力。
五、坚持科学处置,规范扑救流程
严格遵循国家“打早、打小、打了、保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核心原则,坚守“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底线,严禁违规冒险扑救,规范火情处置全流程,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1.安全自救,规范处置。火情发生后,各村在镇指挥部统一指导下,有序组织青壮年群众开展自救处置,严禁组织老人、儿童、体弱人员、无防护人员上山扑火,坚决守住人员安全底线。
2.快速上报,及时联动。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火情,须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值班室(0597-2971106)、镇林业站(0597-2971112)、适中镇消防站(0597-2970119)上报火情位置、火势大小、蔓延趋势等信息。镇接报后立即组织镇村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处置;火势持续扩大、难以管控时,立即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申请区级专业力量支援。
3.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所有扑火人员必须服从区应急局、镇指挥部、现场带班领导统一指挥,规范作业、协同作战,严禁各自为战、盲目扑救、擅自行动。若辖区多点同时发生火情,由各对应工作片领导分片指挥、分头处置,确保火场秩序可控。
4.火场留守,严防复燃。火情所在村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主干为火场留守第一责任人。明火扑灭后,各村必须组织10人以上专职留守队伍,持续开展火场清理、余火排查、隐患巡查,彻底清除林间、地表、树根等隐蔽火源。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全程驻场指导,严防火灾死灰复燃。
5.规范撤离,闭环收尾。留守人员需持续巡查值守,经现场应急处置组长全面排查、确认无复燃风险后,方可有序撤离,实现火情处置闭环管理。
六、细化后勤保障,提升处置效能
适中镇党政办公室建立火情应急后勤快速响应机制,接到火警指令后,第一时间统筹调度人员、车辆、物资,保障扑火队伍快速集结、快速赶赴现场。同步做好全过程后勤保障工作,按需储备饮用水、点心、饭菜、应急药品、防护物资、灭火耗材等物资,全程做好物资补给、人员保障、现场服务,为火情高效处置、扑火人员安全防护提供坚实支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七、严格追责问责,压实工作闭环
严格对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市、区森林防火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追、失责必究、从严问责”,全面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1.从严案件查处。森林派出所、公安机关对辖区森林火灾案件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全面溯源追责,依法依规追究肇事人员、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各村须深度复盘火灾成因,全面排查梳理防火工作漏洞,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村民防火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2.落实绩效考核问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包片负责、一岗一责制度,常态化督查各村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值班值守、隐患整改、火情处置等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查管控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彻底,引发火情火灾、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启动通报批评、绩效扣发、约谈问责机制,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适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我镇相关森林防灭火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国家、省、市、区有新规定、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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