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中镇政府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适中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区等有关文件精神,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简要汇报如下。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统计数据为《中国新罗网》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新罗网》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罗区适中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2972818 ,地址: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根据要求,我镇党政办根据财政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上报数据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了2011年度各月份财政收支情况、种粮直补、民政部门等资金的下拨发放情况。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镇党政办根据土管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开发办等部门工作情况,公布了民俗文化街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华润集团(适中)水泥旋窑生产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情况,以及龙丰工业集中区“一园三区”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情况。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镇每月15日前公示上级出台、修改的政策法规,以及本月党委、政府工作要点,并结合新农保、合作医疗等工作公示政策解读。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镇定期对科技、文化信息进行宣传。针对2011年廉租房申请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开,结果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镇于2011年6月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宣传工作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及时补充完善和公布。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信息公开工作由我镇党政办负责,具体公开信息由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批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举报等一系列制度,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由有关站、所提供后,分管领导审核,看是否全面、真实,然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予以公开,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代表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11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另外在我镇在《福建日报》、闽西日报》、《中国新罗网》等省、市、区媒体刊物公开信息共181条。除此之外,我镇每月定期在镇信息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中国新罗网》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公布,同时也主动通过档案馆、图书馆两馆查阅场所、镇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并没有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还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事项。
六、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加强;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有做得较好的,也有不够的。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把握文件精神,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我镇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的目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将有一个准备、发展到成熟的过程,因公开基础有限,缺乏专门技术人员,经验不足,其进展步伐可能有所缓慢,仍需要有关区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并及时向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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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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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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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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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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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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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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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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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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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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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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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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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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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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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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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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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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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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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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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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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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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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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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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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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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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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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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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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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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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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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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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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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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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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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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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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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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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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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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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总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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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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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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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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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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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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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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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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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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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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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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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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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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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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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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