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镇政府
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1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新罗区万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xinluo.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方式:新罗区万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7—2618103、传真:0597—261818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与部署,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区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主动公开目录,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我镇共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条,向区档案馆公共查阅场所移交纸质文件29份、电子文件29份,向龙岩图书馆公共查阅场所移交纸质文件29份、电子文件29份。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有效发挥公开栏、广播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新罗万安”公众号等新型媒体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落实。加强人员保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政府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澄清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政务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做好源头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9

  29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75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更新信息不够及时,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2、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对政务公开的业务人员的培训不够,由于人员变动较大,接手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业务熟练程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平台操作水平。

  2、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务政策依法全面予以公开。同时注重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提升公开事项的知晓率。

  3、安排专人负责,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惠农政策、金融支持、精准帮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政策性文件予以解读,以图为并茂的方式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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