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陂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LY01905-01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龙新西陂办〔2025〕26号
- 发布机构:西陂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2
西陂街道办事处关于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竞聘方案的通知
街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聘用的通知》(龙人社〔2023〕356号)、《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龙新人社〔2024〕116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3号)、《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社〔2021〕205号)和《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办公室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新委办〔2009〕74号)等文件要求,至2024年8月底,我街道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期限已满,现开展第六轮岗位设置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街道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因事设岗、竞聘上岗、人岗相适、按岗聘用、动态调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岗位聘用的每一个环节,现成立西陂街道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丹 西陂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高 飞 西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詹练达 赖小芳 修汀荣 方润英 王 清
马秀云 王丽娜 陈文彬 陈 楚 张晓君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工作,研究决定岗位设置与聘用及聘后管理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街直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各自领域岗位职级评定人员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建办公室(组织),具体负责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40个,其中:管理岗位19个,专业技术岗位17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数量总数19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7.5%。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1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2.5%。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7.65%
2.中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29%。(附设专技八级岗位职数1个)
3.初级岗位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06%。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
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管理、专技、工勤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分别按照《西陂街道事业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附件1)、专业技术细分等级基本任职条件参照《龙岩市新罗区专业技术等级职务聘任指导性意见(试行)》中各级别晋升条件、《西陂街道晋升中、高级职务聘任标准及考评细则》(附件2)执行。
六、岗位聘用
按照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龙新人社〔2024〕1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考核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考核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方式开展,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聘任考核以年度考核方式开展。年度考核原则上在次年1月份进行,聘期考核原则上在本轮聘期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由第六轮岗位聘用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二)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结合履职及完成年度基本工作量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本职业道德,严重违反工作规章制度。
(2)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未能完成岗位基本职责。
(4)未达到职称基本工作量的80%。
(5)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年度考核不予合格的其他情形。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
(1)完成职称基本工作量的80%及以上,但未达到100%。
(2)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其他情形。
3.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须完成须全额完成岗位基本职责和职称基本工作量,可参与评选年度考核优秀。
(三)聘期考核
主要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基本工作量及社会服务工作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定标准按照《西陂街道事业单位第六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办法》执行。
(四)解聘或低(降)聘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本单位应给予低(降)聘:
(1)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2)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擅离职守的;
(5)未完成单位规定的岗位基本职责或者基本工作量依据单位规定应予低(降)聘的;
(6)在新一轮竞聘中,应予低(降)聘的;
(7)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应予低(降)聘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本单位应给予解聘:
(1)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2)岗位调整为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
(3)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
(4)单位规定应予解聘的;
(5)在新一轮竞聘中,应予解聘的;
(6)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应予解聘的。
七、合同管理
(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二)合同变更
在聘期内,因专业技术职务、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等发生岗位变更的,应及时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并签订新的岗位聘用合同,新聘用合同的终止时间与原聘用合同一致。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期不得超过退休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本办法由第六轮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暨考核聘用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西陂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
2.《西陂街道晋升中、高级职务聘任标准及考评细则》
3.《西陂街道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竞聘申请表》
4.《西陂街道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竞聘量化测评表》
西陂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西陂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
为进一步调动我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特制订以下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
一、管理岗位
(一)基本职责
1.八级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独立负责本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2.九、十级管理岗位基本职责: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的一般性公文或文稿,参与业务工作的研究。
(二)任职及聘任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2.其他任职条件
(1)八级管理岗位岗位:经区委组织部任命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对应八级管理岗位。
(2)九、十级管理岗位岗位: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可聘用在九级、十级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依据人事有关规定。
3.聘任条件
(1)八级管理岗位: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具有指导九、十级管理岗位工作的能力。
(2)九、十级管理岗位: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初步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一)基本职责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中无任何责任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注重业务技能的学习钻研,掌握本工种独特技术或技能专长。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传授技艺,对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技能指导;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难题,联系工作实际撰写有建设性的工作调研总结。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中无责任事故,胜任本工种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本行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掌握本专业较复杂操作的技能。对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干部进行技术指导:联系实际对本专业技术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可行措施,并撰写解决方案。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服务 态度良好,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学习本专业技术业务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技能,熟练进行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及时发现、判断和正确处理业务问题,联系本专业技术实际撰写工作方案。
(二)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2.聘任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需通过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资格,且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与拟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具有独特技术、技能专长,能够解决本专业技术岗位重大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工作业绩突出。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需通过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资格,且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与拟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具有较高技能水平,能解决本专业技术岗位的操作技术难题: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工作业绩突出。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需通过初级专业资格等级考评,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职称资格,且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与拟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能熟练进行技能操作,并能解决本专业技术岗位一般技术问题;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有一定工作成果。
三、工勤岗位
(一)岗位基本职责
1.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中无责任事故,胜任本工种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本行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掌握本工种较复杂操作的技能。对四级及以下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指导;联系实际对本工种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可行措施,并撰写解决方案。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学习本工种业务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技能,熟练进行本工种技能操作。对初级工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判断和正确处理业务问题,联系本工种实际撰写工作方案。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投诉;学习钻研本工种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处理本工种出现的常见问题;联系本工种实际撰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普通工岗位:熟悉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二)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2.聘任条件
(1)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需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资格证书,且取得的高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具有较高技能水平,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技术难题;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工作业绩突出。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需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工资格证书,且取得的中级工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能熟练进行技能操作,并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一般技术
问题;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有一定工作成果。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工资格证书,且取得的初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能独立进行本职工作基本技能操作,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
(4)普通工岗位: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
附件2
西陂街道晋升中、高级职务
聘任标准及考评细则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龙岩市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暂行规定》,为了做好西陂街道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试行标准。
一、竞聘的基本条件:
竞聘人员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中级岗位推荐评审和聘用人员范围:截止2024年8月31日符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岗位推荐评审和聘用人员范围:截止2024年8月31日符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龙人社〔2021〕205号文件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用的应予以解聘:
1.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处理期未满者;
3.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4.岗位调整为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
5.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
6.连续病休半年(含半年)以上或擅离岗位,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二、聘任评价标准(总分100分)
(一)职务、学历、资历评价30分
1.职务10分:下村(居)组长10分,正股级干部8分,副股级干部7分,一般干部6分,得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2.学历5分:按现有学历,大学及以上5分;大专4分;中专(高中)3分;初中1分。
3.资历15分:工作工龄每年0.3分,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时间每年另加0.2分,上限分为15分。
(二)工作业绩30分
1.出勤情况5分:旷工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扣0.5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
2.工作实绩15分: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工作片领导,根据工作量、工作表现等工作实绩情况情况进行推荐测评,涉及多位领导打分的取平均值。
3.年度考核10分: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者每次得2分;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次得3分;连续三年优秀得10分;三年中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该项按零分计算;上限为10分。
4.继续教育5分:根据专业技木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竞聘前三个年度完成规定学习时数的,给5分;未完成不得分。
5.信息、论文5分:近三年来,认真总结业务工作经验,独立(或第一、二作者)撰写信息、论文并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上限分为5分,专职宣传人员发表信息不计分,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评。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信息、论文,每篇得2分;
(2)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的信息、论文,每篇得1分;
(3)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信息、论文,每篇得0.5分;
(4)在区级刊物上发表的信息、论文,每篇得0.25分;
6.表彰、奖励10分:近三年来表彰奖励,同年度同项表彰,不重复得分,上限分为10分。
(1)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得10分;
(2)获地(厅)级表彰,得8分;
(3)获县(处)级表彰,得5分;
(4)获科 (局)级表彰,得3分;
(5)获本单位综合性表彰,得2分。
单项表彰、奖励按综合奖的50%计分。所负责工作被列为省级示范点活召开省级现场会在岗位竞聘上优先考虑。
7.领导评价20分: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测评评价,涉及多位领导打分的取平均值。
三、特殊情况下拟聘对象顺序
若以上6项分数值之和相同、无法确定拟聘对象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对象:
(1)单位领导;
(2)曾任单位领导(不含受处分被免职的对象);
(3)部门正职;
(4)部门副职;
(5)同类人员以先聘者优先;
(6)现任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高者优先;
(7)任现职以来综合表彰级别相同时,以表彰次数多者优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