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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LY01904-3000-2021-00025
  • 备注/文号:中城办〔2021〕38号
  • 发布机构:中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1
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16:06
辖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树立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街道研究决定,将于第37个教师节前表扬一批优秀教师。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2、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托管,不向学生乱收费,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表现优秀的。
  4、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
  5、前两年内获得街道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6、近三年来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人员不得参评。
  三、评选办法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注意发现和推荐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被推荐人上报前,应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申报要求
  1、各校要将本校推荐表扬人选形成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
  2、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9月3日,逾期视为弃权。
  3、各单位须按申报名额进行申报。
  联系人:郭英滨  
  电话:0597—3101809
  通讯地址:龙川西路28号中城街道办事处(邮编:364000) 
  附件:2020—2021学年中城街道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中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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