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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LY01904-30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中城办〔2025〕24号
- 发布机构:中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0
关于印发《中城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制度》的通知
街道各办、各中心,街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中城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中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0日
中城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街道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街道所有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履行执法职责情况及案卷评查考核。
第三条 案卷评查
(一)频次:每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
(二)内容:重点评查执法主体是否适格、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归档是否完整。
(三)结果:形成案卷评查问题清单,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限期完善。
第四条 投诉举报处理。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电话。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街道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处置及呈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 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执法规范(60%):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文书规范、无错案和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
(二)执法效能(25%):对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受理、办结。
(三)文明廉洁(10%):执法过程中无粗暴、不文明行为,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四)协作与移送(5%):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开展部门协作与案件移送工作。
第七条 考核方式与结果运用。
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案卷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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