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04-30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中城办〔2026〕18号
- 发布机构:中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9
辖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树立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街道研究决定,将于第42个教师节前表扬一批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2.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托管,不向学生乱收费,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表现优秀。
4.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凡教师存在《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所列违规情形的,不得推荐。
5.前两年内获得街道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6.近三年来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人员不得参评。
三、评选办法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注意发现和推荐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公正推荐。被推荐人上报前,应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申报要求
1.各校要将本校推荐表扬人选形成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并附上纪检监察机关证明材料上报。
2.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8月29日,逾期视为弃权。
3.各单位须按申报名额进行申报。
联系人:曹志劢
电话:13806982062
通讯地址:龙川西路28号中城街道办事处4楼405室
附件:2025—2026学年中城街道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名额分配表
中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