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龙岩市商务高质量发展,规范政策申报程序,进一步压缩企业申报政策资金时限,加快兑现惠企政策,现将《龙岩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第四批龙岩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4〕53号)和《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四批龙岩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岩商务业〔2024〕56号)等文件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镇(街)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并于截至期限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新罗区惠企窗口。
一、总体要求
龙岩老字号,指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地域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产品服务优质、社会广泛认同、信誉良好的品牌(字号、商标等)。本次龙岩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坚持以“便民利民、突出特色、规范管理、专业服务”为原则,以群众需要为核心,挖掘地方特色,传承保护地方文化、民间技艺,通过适度扶持,合理布局、示范引导,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逐步做大做强龙岩老字号品牌和企业,使龙岩老字号成为我市传统文化的最优秀代表和城市名片,为我市商贸服务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动源,助力我市扩品牌、促消费、稳就业、增税收,实现商贸流通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办法
(一)认定范围
按照《龙岩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龙岩老字号认定范围为龙岩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续正常运营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在岩台港澳企业申报认定“龙岩老字号”。申报通知中龙岩老字号认定范围所指“企业”,包含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在岩台港澳企业等各类商事主体。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为龙岩老字号的企业应当具备“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确定的认定条件,并提交第九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三)申报程序
具备龙岩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商事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商务局申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指定专人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初审(申报材料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为深化细化项目摸排,提升龙岩老字号申报认定质量,决定延长第四批龙岩老字号申报资料汇总时间至2024年7月25日,评审、公示、发布认定结果的时间依次顺延。
(五)评选流程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宁缺毋滥、保证品质、永续传承的原则,开展第四批龙岩老字号的评审认定。
1.申报咨询。正式申报前,有意向申报龙岩老字号、福建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的企业(申报主体)业务负责人可向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商务局或有关行业服务机构咨询老字号申报条件、要求、流程,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将在老字号创新发展、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给予业务指导,并适情组织开展老字号申报专项培训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商务局负责对有意向申报龙岩老字号的申报主体的进行申报初审(含实地考察)和资料汇总,并向3名以上属地县、市、省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于7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拟推荐的初审名单(详见附件2)和申报资料一式5份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科。
3.专家评审。由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各推选1名市内行业专家(学者)。委托有关行业服务机构负责协调聘请福建省老字号评审专家和中华老字号评审专家,共同组成省、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封闭评审。
4.公示。将拟认定的龙岩老字号在龙岩市商务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如经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核实后确认应取消资格的,则予以取消。
(六)奖励表彰
对被认定的龙岩老字号,由市商务局统一制作龙岩老字号牌匾,纳入龙岩老字号名录动态管理。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六份,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封面要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2.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3.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
位公章。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材料一式六份提交到新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罗区惠企窗口(地址:曹溪街道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龙岩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区31号),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商贸和服务业股3290619
附件: 1.龙岩老字号申报书
2.各地申报“龙岩老字号”汇总表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