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优秀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飞地”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推进“才聚龙岩”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本土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结合我市产业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对象为全市工信领域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成果产业化和经营管理的产业领军人才,分为创新研发、经营管理两类。已入选各类国家、省、市级人才计划(工程、项目)的对象,原则上不得参与本次人才遴选。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二、遴选原则
遴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
三、遴选条件
(一)创新研发类
1.负责企业创新平台的技术研发工作,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能够引领产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对企业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研发项目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研发成果实现了产业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
3.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相关负面消息和法律纠纷等。
4.申报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专业知识扎实;今后二年内能够在龙岩市辖区内工作。
5.企业积极申报省产业领军团队,对申报、进入答辩、入选省产业领军团队成员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入选省产业领军团队成员优先入选。
(二)经营管理类
1.在企业管理、生产、财务、销售等岗位担任高级职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良好的发展潜力,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国或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3.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相关负面消息和法律纠纷等。
4.申报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专业知识扎实;今后二年内能够在龙岩市辖区内工作。
5.企业积极申报省产业领军团队,对申报、进入答辩、入选省产业领军团队成员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入选省产业领军团队成员优先入选。
四、遴选程序
“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遴选由龙岩市工信局组织实施。主要程序:
1.遴选人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通过所在企业向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2.评估遴选。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负责对属地申报人材料进行评估、核实,出具审核意见,报龙岩市工信局。
3.综合评审。市工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专家评审组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评出初步入选人员名单,经市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入选人员名单。
4.监督公示。评审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5.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工信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发文确定入选人员。
6.发放补助。对入选人员,按照岩委人才〔2022〕3号文件规定,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每人相应资金补助。
五、遴选名额
2024年,全市遴选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5名,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严格按要求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供遴选。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在开展本年度市级产业领军人才遴选申报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发动,广而告之,让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企业和人才应知尽知;
2.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报《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经申报人所在企业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属地县级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3.各县级工信部门要压实申报人、用人企业、相关经办人的责任,认真、严谨、细致地审核申报材料,尤其要重点核实年龄、劳动合同、业绩等关键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于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4.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撤消申报、入选资格,追回补助资金,并计入不良诚信记录。
联系科室:产融科技科
联 系 人:黄鹂鸣
联系电话:0597-3293651,13656930359
附件: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