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龙盛市场集团,各企业、市场: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 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3 号)和《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龙财外指[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 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对象、标准
1.支持方向: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包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建设和改造,重点推进农贸市场数字化建设;支持商贸企业建设改造冷库等冷链设施。
2.支持对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改造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冷链设施,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原则上不低于100 万元且在运营,革命老区县(市、区)给予倾斜支持,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可降低50%。
3.支持标准:按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投入(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最高50%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支持单家企业(单位)的资金不低于3000 元,低于3000元的不予补助。获得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补助资金的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二、项目申报材料、时间及程序
1.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申报企业填报《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或《2024年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
(2)申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支出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5)申报企业出具的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2.申报时间:2025年1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新罗区惠企窗口;
3.以上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后,由项目所在地区级商务、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商务部门负责审核(包括申报企业有无涉黑、涉恶情况)、验收、确定补助金额,财政部门负责程序性、合规性与完整性审核。
三、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1.项目验收。商务部门于1月20日前组织对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申报企业填报好《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2)或《2024年冷链物流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4)。
2.项目资金拨付及信息报送。申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区商务局下达专项资金通知,商务部门应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并于资金拨付到位后1个月内,填写相关工作实施情况(含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项目效益、绩效评价等)及完整的《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详见附件5)。
附件:1.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
3.2024年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4.2024年冷链物流项目验收情况表
5.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