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2020年10月26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区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我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SD2LY20201025X002 | 投诉适中镇仁和村上南墩小组业主刘某某、仁和村长塔隔(由长塔隔废气铁厂提供电源),仁和村后山屠宰场两处业主是谢某某和刘某某、保丰村许坑的业主是谢某某,这几处非法煤矸石烧结点,露天烧煤矸石,产生的毒气把周边的树木都熏死了,对人体有害,而且灰尘满天飞,导致烧矸石场周边一大片地无法耕种。 | 新罗区 | 大气、生态破坏 | 举报内容中反映“仁和村上南墩、仁和村长塔隔,仁和村后山、保丰村许坑”确实存在非法烧结煤矸石现象。其中,属适中镇辖区内有三处,分别位于仁和村南墩点、保丰村(许坑)北山煤矿点、适中镇仁和村后山点。经相关部门现场比对,仁和村后山点有两处烧结点,一处属适中镇仁和村范围,另一处属永定区龙潭镇联中村范围;仁和村长塔隔属南靖县梅林镇长塔村范围。10月23日以来,专项核查组多次前往适中镇范围内仁和村后山、仁和村南墩和保丰村(许坑)北山煤矿三处非法烧结煤矸石点进行检查,现场均未发现有烧结煤矸石作业,现场无工作人员,也无铲车、钩机等生产设施,未发现灰尘满天飞现象,但有烧结煤矸石痕迹。其中,仁和村后山点现场堆存大量煤矸石,占用林地1.5亩,周边少部分林木干枯死亡,该点已于2020年4月17日取缔;仁和村南墩点占用抛荒田4亩,破坏林地2亩,周边杉木破坏10余株,该点已于2020年4月17日取缔;保丰村(许坑)北山煤矿点,占用抛荒田2.5亩,周边少部分林木干枯死亡,该点已于2020年8月19日取缔并清除烧结遗留煤矸石。信访件反映适中镇仁和村、保丰村非法烧结煤矸石,导致周边树木枯死、影响农田耕种的情况属实。 2、10月28日下午,专项核查小组再次对举报件中三处煤矸石烧结点所在地仁和、保丰村部分村两委进行询问,均回答三处煤矸石烧结点存在烧结煤矸石现象;随后又对三处烧结点周边正在从事生产作业或居住的村民进行随机走访调查,部分村民表示存在烧结煤矸石现象,但均表示对日常生活没有太大影响,对环境影响不太明显。 3.新罗生态环境局就信访反映问题,对被举报人刘某德、谢某秋、刘某明及谢某兴等四人分别开展询问,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其非法烧结煤矸石行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
属实 | 1、适中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加强煤矸石监管、打击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村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镇村打击非法烧结煤矸石的包片常态化巡查监管,并将打击成效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2、适中镇人民政府动员群众提供非法烧结煤矸石行为线索,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同时,近期将对已发现的非法烧结点安装监控,进行实时监管。 3、适中镇人民政府会同供电部门对已发现三处非法烧结煤矸石点切断供电电源。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适中镇人民政府与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商,由当地政府加强对仁和村后山和仁和村长塔隔两处非法烧结煤矸石的核查处置及常态化监管,并由当地供电部门切断供电电源。 5、由新罗生态环境局牵头,新罗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深入收集调查刘某德、谢某秋、刘某明及谢某兴四人非法烧结煤矸石的违法证据,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6、由区工信局牵头,新罗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煤矸石购买渠道进行检查,规范各水泥生产企业煤矸石购买渠道,禁止其购买非法烧结的煤矸石。 7、由区自然资源局加大非法烧结煤矸石生态林木损害的调查,严厉打击非法烧结煤矸石破坏林地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土地主管部门加大煤矸石占用土地的调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办理中 | 无 |
| 2 | SD2LY20201025D002 | 投诉新罗区岩山乡某煤矸石厂长期无证非法烧结、破碎煤矸石,每日24小时生产,造成大量粉尘,且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新罗区 | 大气 | 根据信访件举报的地址查实,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龙岩市兴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是家煤矸石破碎加工厂,厂址位于新罗区铁山镇地界,距离最近居民区1.5公里。现场调查和查阅该厂相关资料,该厂拟将罗厝山煤矿产出的尾矿经筛选后的弃渣,运至该厂加工破碎后出售给基建工程搅拌站,作为道路施工底层垫料。该厂厂房为原堆放煤炭老厂房改建,实地察看时该厂未生产,厂区内堆放煤矸石和破碎产品约60吨,经与业主核实,该厂于2020年8月10日-8月15日期间进行试机生产,每天开机4小时,相关破碎设备在厂棚内进行,但该厂尚未办理环评手续,设施还未完善,试机生产会对外界造成一定粉尘影响。信访件中反映该厂破碎煤矸石产生粉尘的情况属实。 2.该厂以破碎煤矸石为主,现场未发现烧结煤矸石的情况,周边环境未发现大量粉尘,未闻到燃烧刺鼻气味。经走访当地群众,该厂所在区域此前未发现有开展烧结煤矸石活动。 |
基本 属实 |
1.由铁山镇人民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对该厂予以关闭取缔,并加强辖区企业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新罗区人民政府制定开展煤矸石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打击和治理违法利用煤矸石行为;相关镇人民政府建立包片巡查及效能问责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利用煤矸石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
办理中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