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时间:2024-12-25 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新罗德翔锰基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福建省德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云尚鲸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选址于龙岩市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建设“新罗德翔锰基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主产品为电池用高纯硫酸锰和电池用四氧化三锰,分两期建设,主产品生产线产能为 20  t/a 电池用高纯硫酸锰、 t/a 电池用四氧化三锰及 7  t/a 硫酸钠副产品(其中一期、二期产能均为 10  t/a 电池用硫酸锰、 t/a 电池用四氧化三锰及 3.5 t/a 硫酸钠副产品);压滤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子项目有效处理 16  t/a 压滤渣(折干,一期、二期均有效处理 80000t/a 压滤渣),同时生产34  t/a 铁精粉(一期、二期均为17  t/a 铁精粉),副产 60  t/a98%硫酸(一期、二期均为 30  t/a98%硫酸)、余热发电及低压饱和蒸汽回供企业。项目采用“高铁软锰矿+高硫硫铁矿+硫酸的湿法浸出、氧化锰中和与针铁矿法除铁、除重除钙镁以及萃取脱氟”全流程工艺技术,并首次采用“浸出渣和沉铁渣等固废渣的掺烧资源化回收工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主产品生产车间、配套的原料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副产品生产车间和压滤渣资源综合利用处理车间,以及配套的仓库、罐区、渣棚、公用工程车间、3.5万伏变电站、生产化验中心、机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办公楼、研发楼、食堂等辅助与附属设施;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主产品生产车间、配套的原料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副产品生产车间和压滤渣资源综合利用处理车间,以及配套的仓库、罐区、渣棚、公用工程车间、生产化验中心、机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食堂等辅助与附属设施。项目占地面积394818.56m2,总投资22151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10万元。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酸系统排放的含重金属酸性废水送硫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烧渣和尘的增湿,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污可简单处理后回用;设备清洗水回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化验废水、制水浓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污等其余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量为346t/d(一、二期项目均为173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和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浸出硫酸雾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除杂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硫酸锰产品干燥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四氧化三锰产品干燥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焙烧烟气采用“余热锅炉+旋风收尘+电除尘(干式)”及钠碱法脱硫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过滤除臭。项目硫酸锰、四氧化三锰生产线的颗粒物、硫酸雾、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硫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四氧化三锰烘干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表2、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的排放限值。尾吸塔尾气中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要求;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3、表5标准。新建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7规定的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硫酸锰滤渣(浸出渣、除铁渣、除杂渣、除钾钠渣)、焙烧矿渣、脱硫渣、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其中一般废包装物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浸出渣和除铁渣进行合理回收利用后(即配套的压滤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子项目),除杂渣、除钾钠渣、焙烧矿渣外售水泥厂;脱硫渣外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污泥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回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废催化剂、硫酸废水处理污泥、除重渣、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全厂废水COD6.831t/a、氨氮≦0.6831t/a;废气SO2161.168t/aNOx9.1184t/aNMHC3.044t/a

 

 

 

 一、公示时间:20241226 日-2025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