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局各股室(站、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改革获得感,提高联合验收通过率和办事效率,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闽建审改〔2019〕3号),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通知》(龙建综〔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