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龙岩市新罗区营商环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提升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准则,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简单方便。
二、工作任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方案。
⑴、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不改变用地性质,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在转用和征收,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手续。
⑵、取消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许可阶段,并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一并审查。
⑶、推动以乡镇为单位多个项目统一打包,集中申报、联合审批。
牵头股室:水利股、审批股
2、简化取水许可手续
⑴、贯彻落实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年取水量地下水3.65万方以下的和地表水10万方以下的、及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极大节省了审查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⑵、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在取水许可申请中一并审核,优化政务环境。
牵头股室:水政股、审批股
3、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取水许可承诺备案”审批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在全省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取水许可承诺备案”审批制度。
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目标、节水要求和项目准入水耗标准清单,明确具体水源的可用水量、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和区域绿色发展。通过强化水资源区域管控,为区域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政务环境。
牵头股室:水政股、审批股
4.推进对水土保持、防洪评价事项区域评估
(1)深化区域综合评估。在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域,由片区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区域综合评估评审,区域内涉水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项目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实行登记表备案制或承诺制。
(2)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强化项目储备,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做细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多评合一”工作,对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优先安排调入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明确建设条件和建设规模。提前开展规划、土地等手续办理的准备工作,提前开展环评、水保、地灾、交通影响、社会风险稳定等评估。经策划生成的项目,在审批阶段不允许擅自改变主要建设条件。
牵头股室:水保股、科技股、审批股
(二)精简办事材料,清理规范投资中介服务
办事材料,能由部门内部或部门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再以审批或备案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申报提供,转变为部门内部协作事项。
清理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股室:审批股
(三)统一监管方式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施法人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建立基于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度,减少对一般类型项目的检查频度。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龙岩,建立审批信用监管体系,对接国家工程建设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股室:质监股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