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7-01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1
根据新罗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22日至5月30日,2025年4月22日至5月3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含龙岩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区土地整治中心、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0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联络工作。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含《区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整改方案》《区土地收储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区土地整治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晰工作任务、职责,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抓好落实整改的同时,高度重视成果运用,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巡察整改以来,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19份制度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做到查摆问题动真格,整改落实无死角。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关于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2025年10月31日巡察整改反馈会后,1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组织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全面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11月14日印发《区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龙新自然资党〔2025〕25号),细化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同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动态核实销账管理,滚动跟踪整改进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专题会、系统干部大会、党组扩大会等5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2月12日按要求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关于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试行)的通知》等19项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不断提升局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无人机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中应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5年10月11日组织各业务技术骨干学习方案具体内容,10月31日结合区情印发《新罗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无人机在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中应用的通知》(龙新林〔2025〕71号),12月23日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业无人机应用培训的通知》举办无人机应用培训,提升相关技能。三是推进配备无人机迭代升级。制定《关于无人机设备保险到期后的实施方案》并经2025年11月17日局党组研究通过,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关于林长制工作目标未全面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5年度林长制考核指标,8月29日结合区情制定《龙岩市新罗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资源保护”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龙新林长办〔2025〕5号)文件,明确考评方式、对象及评价赋分标准。二是落实跟踪监督,先后针对涉林殡葬领域对各镇(街)及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针对松材线虫下发《关于决战决胜“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龙新林长令〔2025〕第1号)、《工作提醒函》(龙新林长办〔2025〕7号);针对林业重点工作下发《龙岩市新罗区林长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河湖林长制工作会议涉林重点任务落实举措的通知》(龙新林长办〔2025〕4号)等文件,2025年全区涉林殡葬领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等涉林重点任务工作均按序时进度完成。三是做实林长制。2025年区林长开展巡林1次,副林长开展巡林14次,召开林长会议2次,林长专题会议5次、林长(副林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4次,进一步推进了林长制工作;继续实行“智能化巡护+科学化考核+社会化服务”新型森林资源巡护模式,与兴通公司签订管护协议,依托智慧林业监管中心,提升巡护事件核实处置率,2025年已规范上报巡护事件5501件,已核实5501件,核实率100%,预计2025年林长制考核排名位列前三。
(2)关于区委中心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分析2024年工程涉及剩余砂石等矿产资源有偿化处置进度偏慢原因,全力做好2025年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工作,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完成剩余砂石有偿化处置收入1169.00万元,并持续跟踪推进中甲石灰石矿开采、坝坑石灰石矿边坡支护等2个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工作,2026年1月6日中甲石灰石矿开采项目剩余砂石有偿处置收入20.63万元,1月30日坝坑石灰石矿边坡支护项目剩余砂石有偿处置收入20.18万元,超额完成有偿处置收入1200万元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认真解读202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对标对表,补缺补漏,排查项目攻坚暨招商引资等区委下达工作,2025年累计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策划4个、产业性策划项目4个、转化落地项目2个、招商签约项目3个、新开工2个、广龙合作项目1个、全生命周期平台录入策划项目5个、竞争性储备项目2个、争取到位资金13260.38万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关于向上争取资金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中央、省、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油茶产业发展、一重山林相改造等政策文件、支持方向、申报条件、资金标准,做好上级资金政策宣传,按要求开展产业项目策划、策划项目开工等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5年度已争取2025年闽西南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03万元、2024年中央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央财政资金334.2万元、2025年中央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央财政资金214万元、2025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6.61万元,共计1027.81万元;2026年度省级造林绿化补助资金85.81万元。二是建立向上争取资金台账,加强与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业务处室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申报窗口期、评审规则、资金分配因素,2025年累计争取到位资金13260.3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够强
(1)关于竹业产业发展仍然落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项目带动。2025年引进龙岩市易袼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策划投资的竹粉超细粉碎及以竹代塑制品项目,入驻龙州工业园区,2025年11月开始建设竹粉超微粉碎生产线及竹纤维生物降解原料中试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年产2000吨竹粉超微粉,为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提供核心原材料支撑,助力林业产业多元化、绿色化发展。二是夯实产业发展后劲。一方面,抓技术推广,大力推广应用竹类先进成熟的实用技术,发展丰产竹林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全区已建成丰产竹林基地31万亩,主要集中在白沙、万安、雁石、江山、龙门、岩山等镇。另一方面,抓基地建设,重点实施省级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全区有东肖、龙门、铁山、万安、白沙、江山、雁石、岩山等8个镇42个村87户农户实施该项目。项目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25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0万元。通过竹山通路、通水、科学施肥、科学抚育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全区竹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1月底项目已通过验收。
(2)关于林下经济发展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培训。2025年已在乡镇、商场、公园等场所开展10场次林下经济扶持政策宣传活动,并深入林间地块精准开展技术指导,激发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热情。二是培育示范典型。实施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项目和区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2025年区级林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8个示范项目验收合格,其中林下种植示范基地7个,新增林下种植面积561亩,林下养殖示范基地1个;2025年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项目建设了6个林下种植示范基地,新增林下种植面积2785亩,共发放项目补助资金73万元。三是推进确权流转。持续开展“全类型登记”实践,全区已办理29宗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证书,涉及面积14950亩,授信2600万元,融资金额535万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依托新罗区被列入2025-2027年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契机,规划发展林下经济2000亩,2025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5〕140号)开展全区摸底与统筹规划。五是发挥品牌作用。全区已培育出多个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如“绿亮美”灵芝、“心重鑫”五指毛桃、“十全福”金花茶、“森源神”灵芝等,下一步要发挥品牌辐射带动作用。六是完善产业链条。积极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扶持福建仁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福建省省级花卉种质资源库(圃)项目,2025年12月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初稿,助力金花茶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3)关于推动矿业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未完成原因。受市场对建筑用石料需求量骤减因素等影响,2025年度原先拟进行出让的适中大湾坑建筑用石料矿暂时停止出让。二是抓矿权出让。持续推进白沙内山萤石矿、万安小陈坑稀土矿探矿权出让申办工作,白沙内山萤石矿探矿权已于2025年11月4日成功拍卖,拍卖成交金额2000万元。同步开展适中前进硫铁矿等8个矿权实地踏勘,委托省第八地质大队开展前期地质调查。指导矿业企业增储扩产,配合办理到期采矿权的延续、变更工作,并按规定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全年累计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10394.97万元,完成率122.35%。三是抓剩余砂石处置。扎实做好工程建设等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工作,2025年已完成适中镇兰田村停车场项目、天玉马坑地灾治理项目、龙门溪河段清淤障、白沙镇捷步渡口工程建设、白沙南卓村堆放弃渣等12个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有偿化处置工作,处置收入1169.00万元,并持续跟踪推进中甲石灰石矿开采、坝坑石灰石矿边坡支护等2个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工作,2026年1月6日中甲石灰石矿开采项目剩余砂石有偿处置收入20.63万元,1月30日坝坑石灰石矿边坡支护项目剩余砂石有偿处置收入20.18万元,超额完成有偿处置收入1200万元年度目标任务。四是抓好新罗区“矿业+经济”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龙岩市大地矿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9月完成《新罗区“十五五”“矿业+”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矿业+经济”打造作为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为新罗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3.主责主业存在短板
(1)关于植树造林部分项目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5年下达植树造林3835亩,森林抚育42000亩和封山育林20000亩。经验收,全区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6117亩,占任务的159.5%。其中: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城镇周边新造合格面积30亩,占任务30亩的100%;新造丰产油茶林合格面积286亩,占任务85亩的336.5%;其它造林更新合格面积5801亩,占任务的155.9%,森林抚育42200亩,占任务100.48%,封山育林21087亩,占任务105.44%,超额完成任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12月22日印发《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新林〔2025〕91号),对营造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技术指导、项目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任务分解和实施路径,推动年度造林绿化任务高质量完成。2026年1月12日印发《龙岩市新罗区林长办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龙新林长办〔2026〕1号),已将2026年各项造林绿化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造林绿化工作将依天气情况逐步有序完成。
(2)关于森林资源病虫害防护主管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产生原因。主要受群众认知偏差、山场作业条件受限、工作统筹协同不足三方面因素制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及松材线虫病危害与防治知识,整改期间累计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宣传2次,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材料500余份,全面提升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奖惩机制》(闽林文〔2024〕54号),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督导问责机制。在防治性采伐开展期间(当年10月至翌年3月)建立调度指导机制,实行每周进度上报与完成率排名,截至12月31日已累计下沉技术人员进行防控技术指导35次,在整改期间累计开展指导15次,对进度滞后的白沙、苏坂、龙门等单位下发5份工作提醒函督促整改。四是调整资金拨付方式。借鉴兄弟县市的有效做法,于2025年10月31日印发《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山场除害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龙新林〔2025〕74号)文件,将山场除害处理资金以补助款拨付,确保采伐、除害环节无缝衔接,保障防治性采伐工作高效推进。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松林占比高的山场实施林分改造和迹地更新,优先补植乡土阔叶树种,同步推进2025年度防治性采伐攻坚行动,截至2026年1月30日当前已完成采伐办证7436亩,办证完成率达101.86%;已完成采伐面积7308亩,采伐完成率100.11%,防治性采伐任务按时完成。
(3)关于基层林业站巡护职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0月9日出台《龙岩市新罗区林长办公室关于明确镇街林长办、林业站、护林员在智慧林业管理平台中职责分工的通知》(龙新林长办〔2025〕6号)文件,明确镇街林长办、林业站、护林员各方在护林巡护中的职责。同时,引入无人机技术,每月对重点林区进行不少于1次的航拍巡查,并确保对无人机影像的判读分析在24小时内完成,形成“空中巡查发现问题、地面网格精准核查”的高效闭环管理。2025年飞行总数518次、拼图140幅。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调沟通,2026年2月12日出台《新罗区林业行政管理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作机制(试行)》(龙新自然资〔2026〕14号),建立健全新的协作机制。联合执法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盗伐滥伐、非法占地和乱捕滥猎等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5年度已移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线索239起,其中林地线索192起,盗滥伐线索44起,收购无合法来源的木材线索2起,野生动物线索1起。三是强化源头管理,2025年5月25日出台《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监管的通知(试行)》(龙新自然资〔2025〕58号),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监管,切断非法利益链条。2025年11月14日出台《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木材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批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并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因违反工作要求,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白沙镇营斗村和小溪村无证木材加工厂收购盗滥伐林木的问题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给予白沙林业站站长林某警告处分。
4.法治建设存在不足
(1)关于行政执法持证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资格考核,经排查核实,目前系统只有12名人员(均为2025年招考转正的)符合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综合类考试报考条件,上述人员已全部完成考试报名相关工作,其中11人已参加2026年1月28日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类)考试,10名人员顺利通过,通过率达91%。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分别于2025年10月28-29日组织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森林图斑核查(林草执法)业务培训和2025年9月19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严格规范持证人员管理,健全证件到期提醒与按期换证机制,切实发挥持证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行政确权登记、行政强制等工作中的骨干支撑作用。
(2)关于行政执法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并于2025年12月17日对经办人员适中林业站站长谢某、小池林业站站员许某(原适中林业站站员)进行约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5年9月4日由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执法培训,强化《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全面自查。要求执法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并会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发现类似处罚不应降档而降档案件1宗,卷宗为龙新林执林罚决字〔2020〕第16018号,对此局党组已根据龙新纪办函〔2023〕88、92、93、94号,对相关责任人作责令检查处理。鉴于执法体制改革,从2024年11月行政处罚权已划转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裁量集体讨论和复核机制已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对此将加强协调指导。
(3)关于保密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一台连接政务外网机用于信访事项处理、存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文件,并对系统单位电脑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存储在互联网计算机上的信访处理意见书等文件,全部迁移至指定的政务外网计算机集中存放。二是在2025年9月份结合区保密检查工作部署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组织专人进行清点、登记工作并更新责任人,建立内网机、涉密机、外网机三个台账,确保设备有人管、责任清晰;并重点围绕保密制度建设、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信息设备和网络保密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发现3个薄弱环节均已提醒整改到位。三是于2025年12月19日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系统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重申《新罗区自然资源局保密工作制度》,同时围绕日常办公中的保密重点环节,详细讲解操作规范和防范措施,指出容易忽视的保密风险点。四是推进保密教育常态化,每年组织一次保密专项检查,压实各股室党管保密主体责任,落实在职人员线上保密学习培训考试,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5年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和综合股、党办相关人员学习《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对“第一议题”制度的思想认识。二是强化成果转化。明确重要会议必设第一议题,不可替代,并指定专人跟踪,提前明确研讨主题。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森林、矿产资源保护等核心业务研究贯彻措施18条,提升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211”机制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专题研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面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事项进行了自查,本年度共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分别为2025年5月12日和11月17日,围绕阵地管理、自然资源热点问题及舆情管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2025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3个,并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部署具体工作举措3个。二是严格规范报告撰写。于2025年12月15日从理论武装、主体责任、舆论宣传、网络意识等4个方面对2025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梳理。目前,已完成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撰写,避免与往年内容雷同。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要求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2025年12月15日,组织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学习《新罗区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和涉政类规范表述学习,并修正2022年度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涉政类固定表述错误的3份材料并归档。二是审核把关到位。2025年12月5日—12月10日,组织综合股人员对2025年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共9份进行审核,均符合专段论述要求。后续将持续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材料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修改,确保在各类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专段论述、涉政类固定表述正确、内容详实。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已对收储中心支部、九龙江源国有林场支部进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收到总结2份,发现问题6个,已督促要求2026年底整改完成。二是于2025年12月19日制定印发《新罗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龙新自然资委〔2025〕11号),细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股室。三是于12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通过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2)关于“关键少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干部警示教育。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12月19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讨会暨党风廉政分析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并以“上杭一林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侵吞公款218.69万元”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发现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在办公区域如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悬挂廉洁标语,打造“廉政文化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25年9月30日印发《中共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调整〈廉政风险目录及防控措施〉的通知》(龙新自然资党〔2025〕22号),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关键环节,梳理廉政风险点54个,制定防控措施80条,全力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重点关注“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干部,开展督查检查,将督查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台账。整改以来,已开展约谈10次,累计约谈人数13人。
(3)关于重点领域严的基调坚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9日由局党组对招标采购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在2025年12月19日系统干部大会上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三是2025年12月23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试行)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5〕150号),明确所有采购项目(含文件制定)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设定班子会研究刚性流程,对于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采购文件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未履行决策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进。整改以来,招标的13个项目的采购文件均经班子集体研究后实施。
2.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聚焦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工作,抓实日常监督。据统计,2025年以来,先后开展监督检查5次,主动约谈30余人次,有力推动日常监督提质增效。二是通过下沉一线,到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6个,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有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8条,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关于重点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派驻纪检组监督领域的实际,2025年以来,紧盯重要节点、重大事项,适时进行延伸监督20人次,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分析会4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8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3.林业项目监管不严
(1)关于对林业项目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职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19日由局纪委对白沙林业站副站长温某、营林股股长陈某(原林长服务中心主任)、雪品公司经理曹某进行约谈,并制定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员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另陈某滥伐林木罪发生于2023年3月,2024年8月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年零6个月的处罚(判决书为《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闽08刑终148号)),2023年3月5日该人员已被第三方公司开除。二是根据招标结果按照流程与第三方公司签订《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巡护服务合同》,2025年3月14日制定《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考核福建兴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林业巡护工作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5〕36号)考核文件。针对重点工作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第三方公司履职尽责,完成新罗区护林巡护任务。严格按照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在2025年9月对第三方公司巡护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并提交《关于福建兴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护林巡护不到位的情况报告》由局党组研究,作出处罚1万元的决定。三是于2025年12月23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试行)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5〕150号),要求严格项目实施质量监督,明确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股室)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压实项目质量监管责任,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必要时应留存影像与书面记录等。要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关于造林项目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项目款项。项目业主已书面承诺自愿退还补助款9.83万元和造林违约金2.949万元,因当前经济困难申请造林补助款和违约金分两年3期退还:第1期为2026年1月20日还款3万元,第2期为2027年9月20日之前还款3万元,第3期余款6.779万元2027年12月20日全部还清。2026年1月27日已收到项目业主第一期缴款3.0万元。下一步将按承诺分期收回相应款项。对于逾期的将予以司法途径解决。二是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于10-11月委托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对经各站、场自查的营造林情况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开具13份整改通知书。随后组织年度自查验收的抽查工作,抽调技术人员12人分成4组,对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提交的2025年营造林检查验收成果进行随机抽查,本次抽查发现,验收单位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个别小班验收合计4个平均苗高或平均地径因子超过允许误差值,已要求评估中心纠正并做书面整改说明。根据年度验收和抽查情况印发《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营造林检查验收抽查的通报》(龙新自然资〔2025〕135号)给予通报。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于2025年12月2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营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新林〔2025〕91号),严格落实年度造林项目质量监管制度,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在造林工作中的职责,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山头地块。加强对造林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确保造林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实施,全面提高造林质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5年12月10日由中共新罗区委东肖街道工作委员会对西陂林业站营林业务谢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三资”管理有待加强
(1)关于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5年12月初已完成局及下属单位的20台公务用车按车型分类加装北斗导航系统。二是于2025年12月28日印发《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龙新自然资〔2025〕154号),加强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严格按照局公车管理制度,执行公车出行、费用审批制度,按规定规范公车行驶线路及乘载人员、费用报支。
(2)关于水电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追回全部欠款4.08万元;指定电工陈某负责小区水电费查表(每季度),指定石某为小区水电费收缴,按财务制度及时到银行缴款。目前,小区水电费应交户176户,已按要求缴交到位165户,剩余的正在催缴中。
5.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预算收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至2024年收到保险理赔款合计1040.54万元,除了已支付外,结余的435.1万元已列入2025年预算调整,203.7万元列入2026年预算;2026年保险理赔款及保险工作经费将列入当年度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关于支付款项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开具2023、2024年银行托收的电费、通讯费票据,安排专人开取银行托收的发票,及时入账。二是严格支付款项附件审核。对于脱收收费的,指定专人定期开取收费票据;对于其他报支的、由财务负责严格把关,附件不全的不得支付。三是组织财务人员于2025年10月期间对2023年以来报销凭证全面自查,未发现支付款项附件不全问题。
(3)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并追回多报支款项。根据《新罗区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三批职工疗养示范班的通知》规定“来回的路费由各单位报支”,多报支的160元为市内交通费已于11月12日退回;另将出差补贴按踏勘次数申报报销,未严格按照自然日补贴标准执行,多报支下乡补贴270元已于12月9日退回。二是严格规定。2025年11月5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内容涵盖国家和地方有关差旅费报销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常见的违规问题及防范措施,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差旅费报销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对于违规的不得报支。三是组织财务人员于2025年10月期间对2023年以来报销凭证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4)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纪委及计财人员对龙岩市新罗区九龙江源国有林场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的账务进行核查,发现该场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等支出未事前审批直接购买和办公用茶领用未附茶叶领用单,已责令进行整改。二是规范报支。自2025年6月起,新罗区九龙江源国有林场各类款项的支付,已严格按《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4〕106号)文件要求履行支付手续报批,有经办人、证明人、林场会计、林场负责人签字,并经局财务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方才办理支付。
(5)关于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5日由局纪委对计财股干部林某、原综合股负责采购干部包某(已退休)进行约谈。二是在2025年12月19日系统干部大会上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三是于2025年12月23日制定出台《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试行)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5〕150号)文件,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必须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执行,严禁自行采购规避监管。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问题。
6.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
(1)关于招标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2月18日由局纪委对新罗区国有林场场长谢某、基建办负责人胡某、博锋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俞某进行约谈。二是2025年11月12日由福建省博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龙岩市新罗区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高池村森林步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作出情况说明。三是于2025年12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四是于2025年12月23日制定出台《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试行)的通知》(龙新自然资〔2025〕150号)文件,要求加大对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过程、合同签订与履约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责令招标代理公司加强参与投标单位是否存在关联情况及资质等方面审查,从源头上降低关联投标风险,确保进入正式招投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具备独立、合法的竞争资格。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招标不规范问题。
(2)关于验收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6日适中镇已追回被多结算工程款18.7万元;二是适中镇于2025年1月16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学习《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适中镇定点工程类单位管理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适政〔2024〕114号)文件,并于2025年5月15日给予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干事陈某批评教育。三是于2025年12月1日印发《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至各镇街,要求各镇街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全过程实施管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
(1)关于讨论决定干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4日组织学习重申《中共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龙新自然资党〔2023〕4号)、《新罗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龙新自然资党〔2023〕5号),要求土地收储中心、土地整治中心、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在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及推荐区级以上表彰必须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推荐评先评优人选等重要人事事项时,由党组成员进行充分讨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动态晋升、技术岗位变更以及股级职务任免、人员处分决定,推荐2022-2024年度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初步人选,确定区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选等均由党组会研究决定。
(2)关于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1月5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开展相关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收支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等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严防类似事情发生。二是于12月4日组织学习重申《中共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龙新自然资党〔2023〕4号)、《新罗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龙新自然资党〔2023〕5号)规定,严格把关,规范资金拨付手续的完整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研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明确证明材料完整才可报支。整改以来,超过2.0万元以上的支出均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3)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5年12月4日组织学习重申《中共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龙新自然资党〔2023〕4号)、《新罗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龙新自然资党〔2023〕5号)规定,主动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在局党组研究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及重大人事任免等重要会议时提前报告派驻纪检组,事先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邀请参会。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分析会等,派驻纪检组均派人参加会议。
2.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25年3月已使用12个编制用于招聘工作人员,并严格设定森林资源、地矿、城市规划等紧缺专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保专业对口,提高人选匹配度,目前12名工作人员都已到岗,有效优化队伍结构。二是扎实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主动对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精准申报招考计划,逐年补充工作人员,输入新鲜血液,从而提升干部队伍的精气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完成。2024年10月12日向区委编办申请2025年度事业用编16个,获批12个;2026年1月27日向区委编办申请2026年度事业用编10个,获批4个。三是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于2025年12月对单位的股级职数、股级岗位等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并建立《股级职数配备使用情况台账》,明确每个空缺岗位并及时填补空缺,确保股级职数用好用活,充分发挥对干部干事创业的激励作用。
(2)关于股级任免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岗位梳理。于2025年12月对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全局股级岗位进行逐一梳理,建立《股级职数配备使用情况台账》。二是按规定进行任免调整。针对机构改革后仍沿用原岗位,正对接区委编办拟定《关于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请示》,待批复后按任免程序进行报批、任免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对任免流程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此外,5名退休人员已发文给予免职。
(3)关于干部长期不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完善建立干部岗位任职情况动态管理台账,记录干部基本情况、任职时间等信息,全面掌握干部任职情况,对任职即将满10年的岗位,提前1—2年启动接替人选谋划工作。二是及时调整。根据干部任职情况,认真梳理,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郑某1999年6月任森防站站长至今,因森防站承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减灾、检疫执法、防治技术指导等职责,专业技术性强,为确保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平稳过渡,局已于2025年8月提任林某同志为森防站副站长进行培养,作为接替人选;经2026年1月4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陈某、郭某副站长职务。
3.党建基础不够扎实
(1)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党费专户,名称中国共产党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系统委员会,账号13710101040030931,各党支部按照党费定期上缴制度的要求,在每月10日前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好党费,并在每月15日前将所收党费统一缴交系统党委党费专户。二是加强下属支部业务指导。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等文件列入2026年度中心组和党支部专题学习,提升党员党费缴交意识。
(2)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5日召开青年干部学习会,加强年轻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积极引导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有目的地选拔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12月4日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提高年轻干部党性修养。二是优化培养方式,组建入党积极分子先锋队,聚焦以党建引领绿色发展,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优先把从事森林提质、资源管护、产业惠民、重点项目等重点一线工作的干部职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2025年将新提拔优秀干部陈某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关于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12月1—19日5个下属党支部分别组织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明确重大事项上会研究机制,并加强规范执行和监督,确保组织生活有序进行。二是加强督导,于2025年12月23日制定《关于调整区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的通知》(龙新自然资党〔2025〕13号),明确班子成员挂钩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对支部研究事项进行把关审核,帮助基层党支部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无。
(二)巡察反馈的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经认真组织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2人,提醒谈话13名相关责任人(含2名第三方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事项
1.关于造林项目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项目业主已书面承诺自愿退还补助款9.83万元和造林违约金2.949万元,因当前经济困难申请造林补助款和违约金分两年3期退还:第1期为2026年元月20日还款人民币3万元,第2期为2027年9月20日之前还款人民币3万元,第3期余款6.779万元2027年12月20日全部还清。2026年1月27日已收到项目业主第一期缴款3.0万元。下一步,将做好跟踪落实,督促按承诺分期收回相应款项。对于逾期的将予以司法途径解决。
完成时限:2027年12月20日前。
2.关于股级任免不及时的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区委组织要求,必须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后才可进行相应职务任免,目前《关于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请示》正在拟定和审批中。下一步,将针对机构改革后仍沿用原岗位,积极对接区委编办拟定《关于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请示》,待批复后按任免程序进行报批、任免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对任免流程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3.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情况说明:对12笔7234.9万元可清理往来款已完成分类梳理,已完成清理5笔442.9万元,其余7笔6882万元因涉及项目结算审计需请第三方审计后清理,目前正在办理中。下一步,将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争取区财政尽早拨付资金支付结算项目余款。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下一步长效措施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思想培训、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突出班子政治与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建指导,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从严日常管理,锻造高素质队伍。
2.压实主体责任清单。以“两个维护”为政治建设核心,严格履行集体领导、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督促指导、督办检查、约谈述职等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督实效。
3.深化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区委巡察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根源,强化制度建设,以刚性制度扎紧“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严防“四风”反弹、“庸懒散”回潮。
4.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深挖根源。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构建衔接配套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带动全系统廉政建设,保障自然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291976;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凤凰路6号,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xlqlyj@163.com。
附件:1.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区土地收储中心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3.区土地整治中心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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