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后勤、计生、综治等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党群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发布、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参与和组织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件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权限承担本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发展规划;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三)就业培训管理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岩就业管理政策,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绩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负责对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四)人力资源开发股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以及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按规定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分工承办区属单位人才引进及人员进入新罗区工作有关事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及工勤人员调整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新罗区工作;拟订国(境)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本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新罗区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设站申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人员引进、培养和成果对接等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或备案事宜;负责贯彻落实职称评聘政策法规,组织职称评聘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除教育、卫健系统外事业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才统计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股(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
拟订并指导、监督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承担涉及农民工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劳动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督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开展劳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
指导、检查、监督规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负责仲裁员、调解员资格管理。
(八)社会保险股
综合管理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协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拟订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规划;牵头拟订全区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办理全区工伤认定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
(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组织和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承担全区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政府表彰和考核股
负责全区政府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等;初步审核经国家、省、市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协调组织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市、区级功勋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区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考务组织协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