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时间:2026-08-04 10:33

  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城镇乡村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大中型项目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设管理。

  (三)负责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审查村镇建设项目及其施工条件;组织协调村镇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监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外公用事业、城镇绿化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镇道路、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区所属建筑工作的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建筑业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管理全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强化工程质量;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规划小区的建筑方案评选、工程项目初步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

  (八)规范管理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负责全区建设技术监督管理,推行统一的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工期定额、用地指标和造价管理。

  (九)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拟订全区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建设科技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指导新型建材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研究制定区内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实施办法,组织全区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负责建设行业技术职称的初评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和街道做好城建建设目标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城乡建设考评汇总工作。

  (十二)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中涉及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的改造和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作,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工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文秘会务、内部安保、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信息、计生、档案管理、综治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的工程劳保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指导区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初评工作。

  负责区建设资金的计划编制;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和局机关财务工作。

  (二)质量安全股(燃气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综合管理工程质量;负责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负责建立健全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参与施工企业资质年检与安全资质考核;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瓶装燃气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协助依法对本辖区内瓶装燃气市场实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并协助做好行政处罚的实施;推动组织瓶装燃气企业实施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参与瓶装燃气市场准入审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对辖区内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瓶装燃气站点迁移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及瓶装燃气供应许可年检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监督检查辖区内瓶装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瓶装燃气发展规划;参与各种瓶装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瓶装燃气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做好辖区内瓶装燃气行业统计分析,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涉及瓶装燃气的信访、投诉和人大、政协代表提案;负责辖区内的瓶装燃气培训与宣传工作。

  (三)城建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负责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审查村镇建设项目及其施工条件;组织协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监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外公用事业、城镇绿化与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镇道路、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区所属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等方面管理。

  (四)建筑业管理股

  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提出全区建筑产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技术政策;协助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区内工程总承包、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等企业及进出区内外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批、管理。

  (五)科技设计股

  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贵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的初设审查;拟订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与推广应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新改、扩工程的抗震防灾、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评估震后工程震害。

  (六)政策法规股

  对全区建设行业政策法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清理本局规范性文件,收集、整理有关建设工作的法规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建设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对各类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围绕建设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调研,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建设系统法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培训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房地产管理股(加挂房屋征收办公室牌子)

  负责区属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小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负责小城镇产权发证办理。

  负责起草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收集、汇总全区房屋征收项目,并报区政府分期分批下达给各镇、街道实施;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区政府审定、发布、实施;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并报区政府审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