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2-25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龙新建燃〔2026〕4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5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近期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建安函〔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强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聚焦燃气厂站、餐饮场所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全面排查并整治违规用气、泄漏报警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杜绝经营“黑气”,确保用气安全。
二、强化应急处置与值守。节假日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紧盯重点时段、重要环节,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切实保障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闽建建安函〔2026〕2号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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