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内容

 第十三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内容

  • 时  间:2024-11-01 15:30-17:00
  • 嘉  宾:新罗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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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市民在访谈直播过程中积极参与提问,如果由于时间关系无法现场回答您的提问,我们将在一周后联系您,对留言进行详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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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天天没空
    如何提出信访事项,一般有哪些渠道?
  • 林惠萍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 追剧小达人
    已经复核过的信访事项各级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就不再受理了吗?
  • 林惠萍
    是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 追剧小达人
    对于已经复核的事项仍不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反映呢?
  • 林惠萍
    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路线图,依法办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应按照“受理→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这一路线图进行。信访事项已经复核但信访人仍不服,同一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三级办理且导入法院诉讼后仍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已三级办理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事项、在走完“路线图”后可以向属地申请“信访评理”,运用信访评理机制推动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