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5-04-16 10:34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罗区 “大爱龙岩・福见新罗” 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活动工作方案(试行)> 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关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特殊个案问题,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新罗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

  关爱资金来源广泛,主要包括区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这样的多元化资金来源有助于汇聚各方资源,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更坚实的经济支持和保障。

  三、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罗区 “大爱龙岩・福见新罗” 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活动工作方案(试行)> 的通知》文件规定的 “四大类型”8 种情形特殊困难群众,并纳入挂钩帮扶名单内的特殊困难对象。明确了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关爱资金能够精准地惠及最需要帮助的群体。

  四、救助方式与标准

  关爱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突发变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经其他政策帮扶后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照料护理等。同时,也涵盖了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的紧急救助或专项帮扶事项。

  在救助标准方面,采取分类别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的方式,实行定额和不定额相结合。例如,临时生活救助参照申请时新罗区城乡低保月标准上下浮动 25% 以内确定临时救助月标准,根据不同因素合理确定救助金额;照料护理补助额度则根据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减去已获得的行政给付计算等。此外,还明确了救助方式以资金直补为主,特殊情况可提供实物帮扶或购买补充保险服务,这样的灵活救助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

  五、审批与发放流程

  申请审批程序规范且透明,包括个人申请、初审公示、复审拨付三个主要环节。个人需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在 3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公示,公示期为 5 个自然日;乡镇(街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材料齐备、确认无误后报新罗区 “大爱龙岩・福见新罗” 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活动工作专班服务保障组 “一事一议” 讨论审批,区民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意见,公示结果并资金直达申请人账户。这样的流程设计既保证了审批的严谨性,又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帮扶。

  六、资金监管与责任

  为确保关爱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采取了动态管理和联合检查等监管措施。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开展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每年至少 1 次。同时,明确了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回资金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这样的责任追究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保障关爱资金真正用于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

  七、职责分工

  明确了各联席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关爱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良好局面。

  八、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施行,试行一年。这为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缓冲和调整空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策内容,以更好地服务特殊困难群众,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