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音频解读
时间:2024-07-05 09:44
 一、实施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制定并印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目标要求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二)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等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区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详细内容可见官方发布的文件。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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