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中心),龙津公证处: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岩委编办〔2025〕70号)和《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龙司〔2025〕43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26项,其中,新增事项18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4项;调整事项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他权责事项5项。
经调整后,区司法局权责事项共4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16项。
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职责配置或上级取清下放等致我局权责清单发生变化的,区司法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的具体要求,按程序确定另行向社会公布。
附件:1.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权责清单(2026年)
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