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20分,若扣分则累计扣完20分为止)
(1)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10分)。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规定,及时在新罗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主动公开文件须经本单位保密审查);编制主动公开文件目录的索引号“类目代码”编号与文件类别要一致;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图书馆、档案馆,且移交的文件数量要与在新罗区政府网站公开数量一致。
(2)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10分,若扣分则累计扣完10分为止)。未按相关规定处理或配合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一次扣5分;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本单位信息公开答复行政行为(包括答复行为被确认违法、被纠正错误)的,一次扣5分。
2.按要求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7分,若扣分则累计扣完7分为止)
每年1月初在新罗区政府网站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公布的一次性扣7分,未及时公布的一次性扣4分,报告内容与往年雷同、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一次性扣7分。
3.做好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统计报表(季报、年报)填报工作(8分,若扣分则累计扣完8分为止)
按时填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季报、年报),推迟报送或统计信息有误的,每次扣4分。
4.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其它相关工作(7分,若扣分则累计扣完7分为止)。
对未配合完成其它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一次扣3.5分。
5.政务信息报送(8分,若扣分则累计扣完8分为止)
日常能够及时有效地上报有质量的政务信息稿件,加8分;没及时完成上级约稿任务的,一次扣4分。
最终考评分根据实际得分情况按基本分3分进行折算,计算方式为:3分×(总得分÷总分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