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务公开率(0.7分)
(1)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0.3分)。落实上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按要求在新罗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主动公开须经本单位保密审查);编制主动公开文件目录索引号“类目代码”编号要与文件类别一致;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图书馆、档案馆,且移交文件数量与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数量一致;认真做好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相关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统计表(季报、年报)填报工作;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要点,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
(2)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0.2分)
(3)按要求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0.1分)
(4)配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0.1分)
二、信息工作完成率(0.3分)
(1)信息报送(0.2分)
各单位每周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约稿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全年上报专刊类信息不少于2篇。完成报送任务得基本分0.2分。
(2)信息录用(0.1分)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与信息股办公地址:国芳综合办公大楼五层507室,电话:2324174、3296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