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务公开工作(0.7分),该项工作由区政府办考评。
(1)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0.3分)。落实上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按要求在新罗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主动公开须经本单位保密审查);编制主动公开文件目录索引号“类目代码”编号要与文件类别一致;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图书馆、档案馆,且移交文件数量与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数量一致;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表(半年报、年报)填报工作;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要点,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
(2)按要求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0.1分)。未按相关要求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一次扣0.1分。
(3)配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0.1分)
(4)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0.2分)。未按相关规定答复或协助处置依申请公开的,一次扣0.2分;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撤销信息公开答复的,一次扣0.2分。
二、信息报送工作(0.3分),该项工作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共同考评。
(1)信息报送(0.1分)
各单位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条,约稿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全年上报专刊类、问题类(约2000字)信息不少于2篇。完成得基本分0.1分,少一条扣0.05分,扣完为止。
(2)信息采用(0.2分)
1.全年投稿信息被《新罗快讯》共采用不少于3条(增刊上采用1篇可抵2条),完成得0.2分,少一条扣0.05分,扣完为止。
2.全年投稿信息被省市党委、政府办公厅(室)主办的刊物采用1篇以上的,得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