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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池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2-2500-2021-00007
  • 备注/文号:池政〔2021〕24号
  • 发布机构:大池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大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池镇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1 15:28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现将《大池镇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大池镇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完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科学分工协作,达到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小网格、大作用”的优势,达到镇村两级网格化联动的效果,能够发现隐患、处置隐患,切实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二、设立网格

  各村根据网格化管理及重点区域划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大村干部包组到人,小村干部包片包户到人的模式,将各村各组划分给村干部,对各自责任网格区域进行房屋结构安全巡查。

  三、职责分工

  (一)下村领导。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协调督促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等闭环管理。

  (二)包村干部。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巡查,督促业主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三)村干部。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辖区内房屋结构的有关问题。

  (四)部门职责。村管站: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及村庄建立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全镇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房屋结构安全技术人员信息库,指导各村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镇各村做好房屋安全信息建档工作。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队:受理危及房屋结构安全方面的违规装修改造、加层举报投诉,查处房屋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工作流程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现场判定、应急处置、整改整治、验收销号”五个步骤,形成工作闭环。

  (一)日常巡查。各村每月重点巡查在册危房、50年以上的老旧房屋,发现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 (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缝等安全隐患的,必须当场做好书面记录、拍照留存,并及时上报下村领导。对重大危险房屋在未彻底处置前,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

  (二)现场判定。收到村民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同步上报下村领导。

  (三)应急处置。对现场检查发现房屋属于重大危险房屋时,采取果断措施,第一时间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塌房伤亡事故。

  (四)整改整治。各片区镇村干部及房屋所有人负责,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按照 “两违”拆除、征收拆除、备书拆除、退宅还耕拆除,修缮加固分类处置。责令房屋产权人对于随时可能坍塌或无法加固补强及D级危房,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要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拆除;对于C级危房等可以加固补强的房屋,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实施加固修复,施工完成经鉴定机构复核无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验收销号。由镇村管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的房屋进行验收销号。

  五、建立机制

  各村要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日常管理体系,确保发现问题后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一)日常巡查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村每月重点巡查在册危房、50年以上的老旧房屋以及违规装修改造房屋,并拍照留底。

  (二)高效执法制度。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下村领导,下村领导应第一时间赴实地查看核实,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责令房屋所有权人采取两违拆除、征收拆除、备书拆除、退宅还耕拆除、修缮加固分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三)应急处置制度。对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进一步确定房屋危险程度的,各责任区干部应立即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有关责任人履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若发现房屋属于重大危险房屋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第一时间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塌房伤亡事故。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房屋结构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要进积极引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房屋使用安全有关规定;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维护房屋使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措施。由镇效能办牵头,对未落实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人,按规定采取惩戒措施。

  附件:大池镇房屋网格化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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