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来源: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6-03-10 09:19

  (一)综合股法规信访与行政审批股)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人事管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负责局机关资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装备器材及相关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制定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依法行政、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除市管以外范围建筑垃圾核准、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的备案、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其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备案等工作;负责新罗区物业管理相关的备案工作。

  (二)公用事业股(市政园林与物业管理股)

  统筹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涵盖建筑垃圾管理、户外广告与招牌设置监管、无证占道(含公共广场)经营整治、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等。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负责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的保洁工作;承担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核、通报工作。

  统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停车场相关管理与执法协调工作。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市政支路及其园林绿化的养护维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支路及其园林绿化项目的移交工作,参与新建市政支路及其园林绿化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支路设施管养、园林绿化项目管养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中心城区市政支路的园林绿地日常养护工作。

  负责新罗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定宣传工作;负责对新罗区物业管理活动、新罗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和日常监管检查等工作。

  (三)执法股(监督检查与综合协调股)

  统筹违反规划(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违规行为)、工地噪声污染治理、油烟污染管控、水政执法及二大队管辖范围内的执法领域相关工作。主要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土地、矿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和林业、水行政处罚及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并组织督办;负责制定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对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队容风纪、依法行政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新罗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负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指导、督促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