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能
来源: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6-03-10 09:17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市、区职责分工,负责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工作,拟订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指导督促工作;负责制定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负责组织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考核;负责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依法行政、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管理主管领域日常执法检查,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新罗区土地、矿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林业、水行政处罚及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东肖、红坊、龙门、铁山,下同)市政支路的道路、路灯、人行道、雨水口(雨水篦)、雨水井(雨水井盖)等的管理维护工作,及占用、挖掘市政支路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中心城区市政支路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及树木砍伐、移植、绿地占用的审批工作。

  (九)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负责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的保洁工作;承担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除市管以外范围建筑垃圾核准、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的备案、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其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备案等工作。

  (十)负责新罗区物业管理及指导工作;负责新罗区物业管理的相关备案工作;负责新罗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定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新罗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新罗区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罗区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新罗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新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有关职责。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省政府授权,统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十四)承办区委和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的职责分工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矿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行政处罚及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市、区自然资源领域的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的监管工作,依法履行政策制定、行业规划、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及受理投诉举报等职责。

  2.关于水利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水行政处罚及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水行政管理方面的监管工作,依法履行政策制定、行业规划、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及受理投诉举报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