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新罗区统计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5-11-20 15:13

  (一)综合与社会科技统计股

  统一管理、提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并开展有关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务;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分析研究和经济发展评价工作;研究提出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的实施意见,管理全区综合性统计报表。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

  (二)人秘股

  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协助领导掌握全局情况,负责协调关系、政工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行政后勤管理、会务、安全保卫、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信息、政务公开、精神文明、文书、档案管理、材料综合、文印等工作。

  (三)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法规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开展统计业务继续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审查、办理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开户、撤销、变更登记及统计登记证年检,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报名及证书发放和审验,承办统计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本地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区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本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服务业统计股(加挂新型业态股牌子)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汇总、评估、公布服务业统计资料;完善和促进服务发展的监测、评价制度,对部门服务业统计进行指导协调和业务培训;采取抽查调查、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等多种调查方法,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可靠。组织实施三产服务、房地产投资、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新型业态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新型业态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

  (六)工业与能源监测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制度,全面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全区有关行业企业发展评价,组织指导统计业务建设等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国家、省能源监测统计制度;负责搜集审定全区能源生产消费数据;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统计工作,监测重点能耗企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产品产量统计制度,做好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和计量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抓好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制度和台账的健全、能源计量器配备、检测与执法监督等工作。

  (七)贸易交通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和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物流仓储等统计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

  (八)投资建设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统计制度。全面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全区有关行业企业发展评价;组织指导统计业务建设等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

  (九)农村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含农、林、牧、渔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农村经济统计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