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254-0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龙新市监〔2025〕17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7
为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如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工作部署和食品安全现代化改革的目标为引领,细化落实抽样检验、核查处置、风险预警等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精准有效抽检,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二、工作任务
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部署,2025年我局共安排食品抽检任务1354批次(包含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374批次)。任务类型分为常规抽检、专项抽检;任务性质为监督抽检。要聚焦“四个重点”:
(一)聚焦重点问题。主要包括近三年不合格、2024年多批次不合格、“三类违法问题”、监管发现严重风险和被举报问题线索等高风险企业,近年来不合格率较高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糖果果冻、生食水产品、蜂蜜及其制品、糕点、炒货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高风险品种,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两超一非”、掺杂掺假等高风险指标。
(二)聚焦重点场所。组织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二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第三方冷库等实施全覆盖抽检,对医院、长者、养老院食堂以及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店、农贸市场实施重点抽检。
(三)聚焦重点领域。将近三年未抽检到的企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地方特色产业(含地理标志产品)和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等新兴业态列为抽检重点领域,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抽检。
(四)聚焦重点时段。要结合年度抽检任务总量并按照上半年完成43%、第三季度完成75%、年底前完成100%任务的进度要求推进全年食品抽检任务(1354批次),其余批次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实行每月“一跟踪、一分析、一督办”,确保年度抽检计划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有序推进;属于重点问题、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的任务,原则上应安排在前三季度落实抽检;及时关注季节性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传统节日热销食品,在相应的时间点落实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预警机制,助力产业发展。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省、市食品抽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全链条抽检。要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运用福建省食品抽检预警控制系统的省市县三级局重复抽检预警控制功能,力避重复抽检 。
(二)突出检管结合,准确填报信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确保食品抽检程序合法、科学公正和规范统一,不断提升抽检工作质量。落实食用农产品抽样联络员和承检机构抽样情况反馈制度,严格落实总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属地2名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并开展监督检查的要求,并在相关抽样文书上签字。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单位,要依法依规查处。
(三)严格核查处置,及时防控风险。坚持把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执法办案、技术帮扶有机结合,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加强协同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信息公告等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总局、省局、市局和相关承检机构开展抽检以及不合格食品复检异议、信息公示等工作。对抽检发现严重风险的,要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承检机构和监管部门责任,及时报告,快速应对,妥善处置。
(四)深化预警交流,严格信息公布。健全完善本局内部、本级部门、跨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常态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进一步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和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省局《关于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布的指导,强化审核把关和风险评估,审慎稳妥公布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信息。
四、其他事项
各市场监管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联系人:林慧芬、廖丽红 联系电话:0597-2168619。
附件:1.2025年新罗区食品抽检监测计划
2. 2025年省市县三级局重复抽检预警规则
3. 省局2025年食品抽检监测计划实施工作指南
4.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
5.2025年省及省以下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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